GOTS认证辅导-GOTS 8.0标准详解:供应链治理与产品合规管理条款
4.5 治理标准
4.5.1 道德商业行为是供应链各阶段的跨领域前提条件,适用于供应链的所有利益相关方。GOTS认证过程各利益相关方(工人、商业伙伴、客户、认可认证机构及体系)之间的信任至关重要。
4.5.2 认证实体应采用行为准则(CoC),明确规定道德行为、诚信、公平交易的原则,并禁止任何形式的腐败或贿赂行为。
4.5.3 认证实体应遵守相关的经合组织(OECD)指南。
4.5.4 认证实体不得参与任何腐败、勒索或挪用公款行为,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提供、给予或接受任何不正当的金钱或其他激励。
4.5.5 认证实体应保留关于其活动、结构和业绩的准确信息,并按照适用法规和行业基准惯例予以披露。
4.5.6 认证实体不得参与伪造此类信息,也不得在供应链中参与任何虚假陈述行为。
4.5.7 认证实体应谨慎收集、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个人信息(包括其影响范围内的工人、商业伙伴、客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4.5.8 认证实体应按照隐私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收集、使用和处理个人信息。
4.5.9 认证实体应建立匿名、无歧视的举报机制,确保举报渠道便捷、有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并确保对收到的任何有关腐败或不合规的信息进行跟进并采取必要行动。
4.5.10 认证实体应向相关员工提供诚信法规培训,并告知其不合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5. 产品合规标准
5.1 GOTS产品质量管理
5.1.1 认证实体应保留产品质量手册作为其质量管理体系(QMS)的一部分,并应提供给相关员工查阅。
5.1.2 产品质量手册应明确GOTS认证涵盖的材料(如半成品、成品及附件)的质量目标、绩效指标和测试规程。
5.1.3 认证实体应确保产品质量手册至少包含第5.2.6、5.2.7和5.2.8节规定的参数。
5.1.4 对于第6节“特殊产品的具体要求”涵盖的产品,认证实体应适用适用于相关特殊产品类别的任何额外参数和更严格的限值。
5.2 质量测试参数
5.2.1 认证实体应基于书面风险评估开展测试,以确保符合本标准,特别是第5.2.6节(技术质量参数)、5.2.7节和5.2.8节(GOTS产品中残留物的限值以及额外纤维材料和附件)规定的要求。
5.2.2 认证实体应将所有GOTS产品、其组件以及所有相关化学投入物和工艺纳入风险评估。
5.2.3 认证实体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测试频率、测试类型和样本数量。
5.2.4 认证实体应允许检查员在必要的现场检查期间进行残留物测试抽样,作为检查过程的补充,或在怀疑存在污染或不合规情况时进行。认证实体还应接受,可在任何时候未经事先通知从供应链中抽取额外的产品样本。
5.2.5 认证实体应确保残留物测试由获得ISO/IEC 17025认证或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实验室执行,使用该实验室认证范围内的测试方法,并具备纺织品或化学投入物残留物测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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