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8.0版GOTS标准:移民工人、家庭工人及社会合规管理条款详解
4.4.11 移民工人
4.4.11.1 应给予移民工人与在认证实体场所工作的本地工人同等的待遇,包括薪酬、工作条件、雇佣条款以及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其他规定。
4.4.11.2 认证实体不得剥夺移民工人获取其旅行证件的权利。认证实体应确保不直接或间接向移民工人收取任何与招聘或雇佣相关的费用。所有此类费用(包括招聘机构费用、差旅费、签证费、体检费及离境前培训费)均应由雇主承担。
4.4.11.3 应向移民工人提供书面雇佣合同(以工人能理解的语言书写),明确载明雇佣条款和条件,包括(如适用)雇佣期限、工作时间、扣款、福利(如休假和保险)、住宿、餐饮及交通等信息。
4.4.11.4 若提供餐饮、住宿、交通或其他服务,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4.12 家庭工人
4.4.12.1 认证实体应努力确保家庭工人与在场所工作的工人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考虑到家庭工作的特殊性,并在适当情况下,参考适用于认证实体场所内相同或类似类型工作的条件。

4.4.13 社会合规管理
4.4.13.1 认证实体不得通过非正规雇佣方式(包括滥用学徒计划、季节性工作、分包或招聘/雇佣机构)规避上述标准或使其目的落空。
4.4.13.2 认证实体应以适用的当地语言,向其工人告知雇佣合同内容、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以及GOTS提供的其他相关信息。
4.4.13.3 认证实体应保留每位工人的姓名、年龄、工作时间及已支付工资的记录。
4.4.13.4 认证实体应允许工人指定一名社会责任代表,该代表可就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实施状况及合规情况向管理层提供反馈。
4.4.13.5 认证实体应建立一个功能有效、针对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投诉机制。认证实体应记录并调查工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与遵守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相关的投诉,并保留由此产生的任何必要纠正措施的记录。
4.4.13.6 如投诉可能与认证买家的商业行为相关,认证实体应根据要求,向其认证买家提供投诉记录相关信息。
4.4.13.7 对于就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遵守情况及其他任何与人权或劳工权利相关的问题提供信息的工人,认证实体不得采取纪律措施、解雇或其他形式的歧视。
4.4.13.8 认可认证机构在进行检查和审核时,应在其风险评估中研究并考虑当地及国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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