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C2C白银级材料健康:有机卤素管控与成分披露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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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与总则
本规范明确从摇篮到摇篮(C2C)产品材料健康评级白银级的核心合规准则,围绕有机卤素及相关物质限制、材料化学成分披露、均质物质审查判定三大核心维度,制定量化管控、豁免管理、信息溯源的标准化要求,相较低级别评级执行更严苛的管控标准,旨在精准把控产品材料对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推动材料选用向安全化、可持续化升级。
2 有机卤素及相关物质使用限制要求
2.1 基础含量限值
产品所有合规材料中,有机卤素物质的重量占比不得超过1%,该限值通过专业实验室分析测试、供应商合规声明、完整材料化学成分数据综合判定,豁免情形需严格符合专项规则,严禁超范围豁免。
2.2 豁免总量管控
符合豁免条件的均质材料(含对应部件、组件),其总重量分数在成品中不得超过5%;不同均质材料的豁免资格需单独判定,同步满足部件重量占比、材料属性等专项豁免条件,方可纳入豁免范畴。
2.3 专项豁免情形
2.3.1 重量占比豁免
-
均质材料自身在成品中的重量占比<1%,可豁免有机卤素限值要求;食品服务用具、纺织品(含服装、地毯、家居布艺)的表面涂层材料,不适用本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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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质材料所属单一成品部件重量占比<1%,可豁免相关要求;由完全相同均质材料构成的部件/组件,无需合并重量核算,直接按单一部件阈值判定豁免资格。
2.3.2 法规要求豁免
材料所含高关注卤化有机物质、功能关联化学物质,为满足法定强制要求(如防火阻燃标准)且无合规替代方案的,可申请豁免;申请人需建立持续替代研究机制,定期排查无风险替代技术,留存研发与验证记录。
3 材料和化学品清单披露要求
3.1 直接释放类产品成分定义
预期使用过程中直接释放至生物圈的产品(如肥皂、涂料、洗护制剂、喷涂材料等),必须完整定义全化学成分,精准列明所有化学物质名称、含量比例、功能属性、化学标识符,实现成分全溯源,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提供完整依据。
3.2 常规产品成分收集标准
非直接释放类常规产品,需收集并核验至少95%产品重量对应的化学成分信息,通过供应商协同对接、专业化学分析检测、行业标准比对、次级供应商溯源等多途径,全面掌握材料化学组成,满足大范围健康风险评估需求。
4 均质材料化学成分完整定义规范
4.1 需审查物质界定阈值
均质材料中,浓度≥0.01%(100ppm)的化学物质纳入强制审查范围,同时执行优先级阈值规则:
-
受限物质清单(RSL)对特定物质设定更低限值的,按该低限值执行;
-
《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附件六协调条目表,针对物质毒性端点设定更低特定浓度限值(SCL)的,按该低限值执行。
4.2 豁免成分与部件管理
产品按重量计可包含最高1%的豁免成分,缝纫线、固态预制紧固件、轴承三类常规次要部件,满足以下条件可免予审查:
-
金属部件:符合欧盟《有害物质限制指令》(RoHS)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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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部件:符合受限物质清单(RSL)限值要求。
若再生材料、地质材料、外部管理部件等专业评估方法有特殊规定,优先按专项方法执行判定。

4.3 完整材料披露信息获取与核验
4.3.1 信息来源要求
完整材料披露信息必须直接采集自掌控材料化学成分的制造商、配方师,或获取可精准归属特定主体的标准化信息,严禁非溯源性间接数据。
4.3.2 信息填报内容
需全面上报所有超审查阈值的物质,涵盖有意添加物质、工艺助剂、已知污染物、杂质,明确物质名称、CAS登记号(CASRN)/国际化妆品成分命名码(INCI)、含量范围、功能作用,确保数据完整可追溯。
4.3.3 次级供应商溯源要求
若成分清单含混合物、仅商品名标识物质,需逐级向下游次级供应商重复信息采集核验流程,直至获取纯物质成分数据;所有上报物质百分比总和必须为100%,数值偏差需书面说明原因及潜在未知物质,经材料健康评估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配方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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