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聚焦C2C认证合规:物质循环属性判定与供应商禁化品声明管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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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摇篮到摇篮(Cradle to Cradle, C2C)认证体系中,物质循环类型的精准界定与禁用化学物质的严格管控,是构建产品循环性与环境友好性的核心基础。这两项要求贯穿所有认证等级,直接决定材料健康性评估方向与认证合规性。本文将系统拆解3.2条款“确定适宜的物质循环类型”与3.3条款“确认不含禁用清单中的化学物质”的核心规范,涵盖标准要求、适用范围、实施路径及必备文件,为企业高效推进认证合规提供全面指引。
一、3.2 确定适宜的物质循环类型:循环属性的精准界定

物质循环类型的确定是产品循环设计与后续合规评估的前置性要求,其核心目标是明确材料的营养循环归属,为高级别认证的营养管理策略制定提供方向。

(一)核心标准要求

企业需明确产品及其所有材料组件所适用的物质循环类型,具体分为生物循环与技术循环两类,确保每一种需审核材料的循环属性清晰可追溯。

(二)适用认证等级

本要求覆盖所有认证等级,包括基础级、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及铂金级,是所有申请C2C认证企业的必备合规环节。

(三)核心目的

通过明确产品及组件的目标营养循环类型(生物循环或技术循环),为高级别认证中适宜营养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核心指导,确保材料循环路径设计与实际应用场景精准匹配,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循环价值。

(四)实施方法与核心界定标准

实施核心是针对依据3.1条款确定的每一种需审核均质材料,在材料清单(BOM)中明确标注其归属技术营养循环还是生物营养循环。需注意的是,部分材料可能需通过设计优化适配最优循环类型,本阶段核心目标是完成每种材料及产品整体的初步分类。两类循环对应的物质属性界定标准如下:

1. 技术营养物(TNs)

技术营养物是能够为技术系统“供能”的材料或产品,核心特征是不进入生物圈、不被生物消耗,具体界定标准包括:

- 可通过拆解实现再利用,或经物理、化学方式转化再生,且转化过程不依赖生物系统;

- 通常无法被生物系统分解处理;

- 以“服务型产品”形式存在,即向用户提供特定服务但不转移材料所有权的产品类型;

- 典型品类包括金属和塑料;需特别说明,生物塑料虽源自生物圈,但可通过设计适配技术循环,因此也可归为技术营养物;

- 外部管理组件(EMCs)属于技术营养物的一种,具体定义可参考1.3.1.3条款。

2. 生物营养物(BNs)

生物营养物是可被生物体利用以维持生命活动的材料或产品,核心特征是通过自然过程或人为设计进入生物圈,具体界定标准包括:

- 以“消耗型产品”形式存在,在使用过程中通常会发生生物、化学或物理性质改变,最终进入环境;

- 消耗型产品需按适配生物系统的要求设计,因此统一归类为生物营养物并按此类别评估(例如刹车片在使用中磨损进入环境,需按适配生物循环的标准设计评估);

- 典型品类包括清洁用品、化妆品、个人护理产品及纸张等。

关键提示:材料的循环类型归属(技术营养物/生物营养物)将直接决定产品适用的禁用化学物质清单版本,进而对材料健康性评估结果产生根本性影响,企业需严格精准界定。

(五)必备文件

在材料清单(BOM)中清晰标注每种材料所属的循环类型,建议通过增设“循环类型”列项的方式实现,确保清单信息完整、可追溯,便于审核员核查。

二、3.3 确认不含禁用清单中的化学物质:健康安全的底线管控

禁用化学物质的管控是保障产品对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的核心底线,C2C认证通过供应商声明的方式明确责任主体,提升管控效率与精准性。

(一)核心标准要求

基于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声明,确保产品中所有需审核材料所含的禁用清单化学物质含量,均不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阈值。

(二)适用认证等级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认证等级(基础级、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及铂金级)。需特别说明的是,若申请人申请基础级以上认证,可提供3.4条款所述的完整材料成分披露信息,替代禁用物质声明。

(三)核心目的

核心目标是最大限度避免对人类或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被有意添加到认证产品材料中,且含量超过规定阈值。通过将确认责任转移给供应商,既促使供应商主动厘清自身材料的化学成分,也有效减轻制造商对所有禁用化学物质进行逐一检测的额外负担,提升合规管控效率。

(四)实施方法与核心规范

实施过程需严格遵循禁用清单指引,规范收集供应商声明,并关注特殊阈值要求与例外情形,具体流程与规范如下:

1. 禁用清单参考依据:需参考“从摇篮到摇篮认证”产品计划附录中的禁用化学物质清单,该清单分为两份专属版本——一份适用于技术营养物(TN)材料,另一份适用于生物营养物(BN)材料;同时可参考表4中列出的禁用化学物质常见应用场景及排查方向,提升排查精准性。

2. 供应商声明收集规范:针对产品中识别出的每一种均质材料,逐一收集供应商声明,确认材料中未有意添加含量超过允许阈值(通常为1000ppm,特殊情况除外)的禁用清单化学物质。其中“有意添加物质”的定义需重点明确:指为实现特定目的而主动添加的物质;若制造商明知某材料来源可能含有某种物质仍选择使用,该物质也视为“有意添加”,即“有意添加”包含“已知含有”的含义。

3. 关键实施注意事项:     

  - 审核依据:以每种均质材料中禁用化学物质的浓度为审核基准,而非其在整个产品中的浓度;

  - 阈值例外情形:      

    - 技术营养物特殊要求:铅、聚四氟乙烯(PTFE)和多环芳烃(PAHs)未列入技术营养物禁用清单,但需控制暴露风险——若这些物质在技术营养物材料中的含量超过1000ppm,且材料极可能导致人类或环境直接暴露(如玩具、儿童用品、珠宝表面的涂料/涂层),则禁止使用;若聚四氟乙烯是产品主要成分(按重量计占产品总重量50%以上),也禁止在技术营养物中使用;

    - 生物营养物特殊要求:生物营养物材料中金属的允许阈值更严格,具体为镉2ppm、铅90ppm、铬100ppm、汞1ppm、砷10ppm;

  - 豁免例外:外部管理组件(EMCs)不得豁免提交禁用物质声明的要求;

  - 包装材料要求:产品主包装中使用的每一种均质材料(包括油墨、胶粘剂、包装标签材料等),均需提交禁用物质声明(详见文档2.1条款);

  - 检测补充要求:不接受以禁用化学物质分析检测报告替代供应商声明,但无法或未收集到再生材料完整数据时,必须通过分析检测确认其中不含禁用化学物质(详见3.3.1条款)。

(五)必备文件:供应商声明规范

需获取每位供应商的签署声明并提交审核,若产品制造商或审核员已充分了解材料化学成分,也可由其签署声明。供应商可提交涵盖提供给同一制造商所有输入物的通用声明,声明需至少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清晰的供应商信息及材料标识,包括产品识别号、商品名和/或等级(视情况而定);

2. 完整列出适用的禁用化学物质清单(需根据材料的循环类型归属,选择对应的技术营养物或生物营养物清单);

3. 明确的合规声明:“未有意添加含量超过0.1%的上述禁用化学物质(生物营养物材料适用更低阈值)”。

实操建议:在材料清单中增设备注列,记录每种材料对应的禁用物质声明获取状态,便于后续追踪与审核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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