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认证辅导-无实物占有场所的GRS标准适用(社会/环境/化学标准的排除范围)
校准 215:VR2 认证审批要求
参考文件:CCS-105-V3.0(B1.2.3)(CCS:监管链标准)
背景:目前尚不明确在何种情况下使用 VR2 材料需获得纺织品交易所的审批。
解读:对于任何采用替代产量核算方法直接生产 VR2 材料的场所,认证机构在安排该场所的审核前,须先获得纺织品交易所的审批。而对于依据 CCS 标准要求采购和销售 VR2 材料的场所,无需获得特殊审批。
校准 129:纽扣用回收投入物判定
参考文件:GRS-301-V4.0/RCS-301-V2.0(A1)(GRS:全球回收标准;RCS:回收含量标准)
背景:纽扣制造商从树脂板材中冲压出纽扣后,会将板材剩余材料研磨成粉,用作生产纽扣的投入物。此类材料能否被认定为回收物 / 再生料?若研磨过程在其他场所进行,答案是否会不同?
解读:从树脂板材(或类似材料)中冲压纽扣后产生的剩余材料,即便将其用作生产纽扣的原料,也不得被认定为回收物或再生料。这一判定同样适用于研磨过程外包或在其他场所进行的情况。
本指南旧版本允许当时有效的相关范围证书继续有效至到期日,新版无此例外规定。

校准 192:租赁设施在范围证书中的分类
参考文件:CCS-101-V3.1(C5.2)
背景 1:某已认证组织租赁一处设施用于清洗工序,并承担所有相关成本(如人工、公用事业费用、材料费用)。该设施应被归类为 “场所” 还是 “分包商”?
解读 1:若证书持有者租赁设施开展某一工序,并承担人工、管理费用及所用材料的成本,则该设施应被视为该组织的一部分,需在范围证书的 “场所附录” 中列为 “场所”,而非 “分包商”。
背景 2:范围证书持有者能否将持有相同标准独立认证的分包商视为 “关联分包商”?
解读 2:若某分包商设施已依据纺织品交易所同一标准获得独立认证,则因其持有独立的范围证书,不得被列为 “关联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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