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咨询-extile Exchange标准审查:周期要求与评估核心内容

发布时间: 2025-10-14
文章来源: TE官网
阅读人数: 1

第 2 部分:标准制定与修订流程​
2.1 标准制定、审查与修订流程​
2.1.1 现有 Textile Exchange 标准自生效之日起,至少每五年需开展一次审查,并结合相关数据与信息评估以下内容:​
a. 该标准的可持续发展成果,与该体系既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战略的持续相关性;​
b. 该标准在实现其既定目标方面的持续有效性。​
2.1.2 作为标准审查的输入材料,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与战略团队(含监测、学习与评估部门)及供应链溯源与数据团队合作,汇总并分析上一修订周期的相关数据与信息,至少需包含对以下方面的有效性评估:​
a. 该标准对 Textile Exchange 战略目标的贡献度;​
b. 该标准对其使用者及整个时尚、纺织与服装行业的价值;​
c. 市场中与该标准相关的声明及标识使用情况;​
d. 获证组织与认证机构的表现;​
e. 该标准产生非预期负面影响的情况;​
f. 获证组织对该标准的符合度或执行表现;​
g. 从利益相关方处收到的反馈,尤其涉及该标准的有效性、实施情况及适用范围;​
h. 自该标准上一次常规修订周期以来,已实施的小型或紧急实质性修订的成果;​
i. 行业最佳实践、新兴可持续发展风险(如气候变化影响、欺诈行为等)及机遇(如技术进步);​
j. 要求标准与之保持一致的相关法律法规。​
2.1.3 若某一标准需修订,则需结合标准本身,根据需要对相关标准体系构成部分进行审查与修订。​
2.1.4 若审查流程判定无需修订,Textile Exchange 将确认该标准继续有效,就该决定及其理由发布公开声明,并确定下一次审查的日期。​
2.1.5 对于所有新标准的制定,以及审查流程判定需修订的现有标准,Textile Exchange 需制定一份《工作大纲》文件,并及时推进制定或修订流程。​

2.1.6 《工作大纲》文件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
a. 该标准的既定适用范围;​
b. 该标准的既定可持续发展成果(需与该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战略保持一致);​
c. 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说明,包括该标准如何补充现有、适用范围存在重叠的外部标准;​
d. 该标准拟证实的既定可持续发展声明。​
2.1.7 在标准制定或修订启动之初,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识别适用范围存在重叠的外部标准,并评估是否存在加强一致性或互补性的机遇。​
2.1.8 在标准制定或修订启动之初,需发起国际工作组的成员招募(含申请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 “国际工作组” 相关规定)。该招募信息还可发送至 Textile Exchange 利益相关方数据库名单,并在其官网发布,同时说明纳入国际工作组的审议流程。​
2.1.9 在标准制定或修订过程中,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在其官网发布该次制定或修订流程的公开摘要,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该标准《工作大纲》摘要,含拟适用范围及既定可持续发展成果;​
b. 该次制定或修订流程的目标;​
c. 流程各步骤概述,含时间节点及明确的参与贡献机会;​
d. 决策程序概述,含决策主体及决策方式。​
2.1.10 国际工作组组建后,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召集工作组会议,讨论标准内容并制定公开征询意见稿。​
2.1.11 对于首次制定的标准,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开展公开征询意见,且至少包含两轮反馈收集:​
a. 第一轮反馈收集周期至少为 60 个自然日;​
b. 第二轮反馈收集周期至少为 30 个自然日。​

2.1.12 对于标准修订,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开展公开征询意见,且至少包含一轮反馈收集,周期至少为 60 个自然日。​
2.1.13 无论是首次制定还是修订,若在征询意见轮次后仍存在未解决的实质性问题,或总体反馈不足、特定利益相关方群体反馈缺失,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根据需要开展额外的公开征询意见或针对性征询意见。​
2.1.14 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开展的公开征询意见,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
a. 公开声明;​
b. 向利益相关方图谱中识别出的利益相关方进行针对性触达;​
c. 标准草案;​
d. 必要且可行时提供的翻译材料;​
e. 反馈收集渠道。​
2.1.15 在某一轮征询意见结束时,最迟在修订后标准或新标准发布时,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完成以下工作:​
a. 公开所有在征询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或至少公开这些反馈的准确摘要,并说明如何考量每个实质性问题;​
b. 通知所有提交反馈且选择接收后续通知的相关方,告知反馈内容及说明文件已可查阅。​
2.1.16 在发布新标准或修订后标准前,Textile Exchange 标准团队需评估以下内容:​
a. 拟发布标准的可行性与可审核性;​
b. 数据收集标准的充分性;​
c. 《工作大纲》中界定的可持续发展声明的可证实性。​
2.1.17 对可行性、可审核性及充分性的评估可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主题专家审查、针对性征询意见(内部及外部)、试点测试及研讨会。评估形式需根据所修订或制定标准的需求确定。​
2.1.18 对于每一个获证组织,需给予至少一年的过渡期,使其过渡至标准的修订版或新版 —— 过渡期自修订版或新版标准发布之日起算,至要求必须符合该标准的强制日期结束。认证机构需给予至少三个月的过渡期,使其体系过渡至可依据新标准开展审核的状态 —— 过渡期自标准发布之日起算,至标准生效日期结束。​
注:1)第 2.2.1 条与第 2.2.4 条中提及的小型变更及重大(紧急实质性)变更,对过渡期的要求有所不同。

上一章: OCS认证辅导-Textile Exchange标准决策:最终权责与分歧披露要求
下一章: GRS认证咨询聚焦纺织交易所范围证书合规:认证机构数据要求与地址要素规范及标准格式要点
P
热门项目
opular Item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