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辅导-动物纤维产量及羽绒生产周期频率的评估要点
发布时间: 2025-08-21
文章来源: T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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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数量核算
6.2.1 主要准则
组织保存以下记录:
a. 生产或收集的材料数量;
b. 根据各适用范围证书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
c. 根据各适用范围证书作为非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
d. 库存材料(认证和非认证)的数量。
6.2.2 主要准则
组织计算并保留单个农场的年度材料生产能力(即产量)记录。
目的与说明:
- 农场的运营能力应与预计年度产量相符。组织需进行严谨计算,为农场产能的可信评估提供依据。
- 这一数据用于衡量组织的潜力,也是进行数量核算的前提。描述组织能力时需包括土地面积及用途、动物数量、单只动物产量及其他相关因素。
- 动物纤维产量的确定需评估动物数量及单只动物的产量。对于羽绒生产,组织需考虑一年内动物养殖周期的频率。
- 农场产能按单个农场计算。对于团体认证,团体经理可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6.2.3 主要准则
组织每年进行数量核算,通过对生产、销售(无论是否带有认证声明)及现有库存材料的平衡分析,证明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是可信的。
目的与说明:
- 数量核算的目的是根据农场产能确保认证产出量的可信度。
- 对于团体认证,数量核算可由团体经理完成,而非各团体成员单独进行。
- 组织可选用提供的建议模板。
6.3 认证材料销售
6.3.1 主要准则
当材料以带有认证声明的方式运输或销售时,组织必须持有有效的《材料重要性标准》范围证书。否则,该材料不得被视为认证材料。
目的与说明:
- 销售组织必须始终持有有效范围证书,才能将材料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申请人在范围证书颁发前或过期后加工、运输和销售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视为认证材料,且无资格获得交易证书。
6.3.2 主要准则
对于新认证的组织,若满足以下条件,其材料在动物剪毛后不超过一(1)年首次获得认证,即有资格作为认证材料销售:
a. 初始审核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
b. 剪取的材料可追溯至经认证的农场;
c. 仅针对绵羊毛,农场从未进行过剪羊毛皮(mulesing)操作,或在认证审核前至少一(1)年已达到 “停止剪羊毛皮状态”。
目的与说明:
- 销售组织必须始终持有有效范围证书,才能将材料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申请人在范围证书颁发前或过期后加工、运输和销售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视为认证材料,且无资格获得交易证书。
6.3.3 主要准则
当组织向另一个《材料重要性标准》认证买家销售带有认证声明的材料时,需向其认证机构申请交易证书(TC)。
目的与说明:
- 若组织销售的是来自认证来源的材料,但不希望或无需向买家做出认证声明,则无需为该批货物申请交易证书。但在此情况下,无论买家是否持有范围证书,均无法对这些材料做出认证声明。
- 对于团体认证,团体经理代表团体成员向认证机构为每笔认证材料销售申请交易证书。农场团体成员可向认证机构申请交易证书,但需事先通知团体经理并获得其许可。
6.3.4 主要准则
交易证书申请需包含认证材料销售的书面证明。组织需提供认证机构要求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发票、采购订单、财务记录、第三方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及运输文件(如政府运输文件),以证明出库材料已售予指定买家;
b. 认证材料的标识、质量及数量。
目的与说明:
- 订单发货后应尽快申请交易证书。认证机构在发货日期后超过 90 天或更换认证机构后收到的交易证书申请,可能无资格获得交易证书。有关交易证书申请的具体时间限制,请参考《交易证书政策》。
内容由AI翻译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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