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验证、监控和确认供应链中尽职调查的进展及其有效性
4.5.2 验证、监控和确认供应链中尽职调查的进展及其有效性
4.5.2.1 认证实体应实施保障机制,以评估其供应链中的尽职调查要求是否得到满足。聚焦供应链的保障机制对于认证实体可靠地确保其能有效预防供应链中的不利影响至关重要。
4.5.2.2 在供应链中,保障机制应主要发挥三项功能。第一,持续跟踪供应商在减轻或处理不利影响方面的进展。第二,评估这些减轻工作的有效性。第三,验证认证实体自身采取的行动是否成功预防或减轻了损害。
4.5.2.3 对供应商的保障水平要求应与已识别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和性质直接成正比。本质上,影响越严重,认证实体应寻求的保障水平就越高。在设计保障机制时,认证实体应考虑有效实施纠正行动计划所需的时间。一旦这些计划就位,认证实体应根据其自身纠正行动计划中设定的基准来评估供应商的进展。
4.5.2.4 在可能的情况下,作为保障机制的一部分,认证实体应长期监控直接或间接指标,以验证影响已被预防或正在被预防。认证实体有理由期望,遵守旨在预防或减轻特定类型损害的公认国际或国家标准或指南,将能有效应对相关风险。通过定期审计或其他公认的评估方法对这种合规性进行验证,应被视为认证实体正在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或减轻损害的可靠证据。
4.5.2.5 认证实体应利用所有已知信息,包括来自持续监控的数据、定期内部评估、通过申诉机制提出的问题等,来验证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在预防和减轻影响。工人和 / 或其代表应参与到持续的监控工作中。
4.5.2.6 若不利影响未得到有效预防或减轻,认证实体应调查根本原因并做出适当回应。这种回应应包括制定或修订纠正行动计划,以更有效地解决已识别的问题。如果认证实体发现影响或损害未得到充分减轻和处理,应调查是否确实已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影响。
4.5.2.7 认证实体应尽力让外部专家参与评估供应链中所开展的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特别是在供应链中的影响若未得到充分预防可能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预防措施需要供应商不具备的专业技术的情况下,外部专家必须参与其中。必要时,还应咨询外部专家,以确认已采取纠正措施或验证损害已被成功预防。例如,这可以通过依赖可信的第三方倡议来实现,但这种依赖必须有正当理由,且符合本节概述的保障机制。
4.5.2.8 若认证实体依赖主要供应商或处于瓶颈环节的中游供应商对上游的严重损害风险进行尽职调查,认证实体应了解并验证这些主要供应商的尽职调查做法,如《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和经合组织(OECD)指导文件中所规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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