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咨询-农场主需记录绵羊运输相关的受伤率和死亡率
B 部分 —— 动物福利标准
AW4. 处理 与运输
预期目标:建立良好的人兽关系,以保护福利的方式在农场内外 处理 和运输绵羊。
AW4.1 需以人道方式 处理 动物,虐待动物不可接受
AW4.1.1 虐待行为包括:粗暴身体接触(如踢打、击打、用门撞击绵羊,绊倒、抛掷、拖拽绵羊,或抓扯绵羊的羊毛、尾巴、耳朵、头部、角或颈部,以及拖拽后腿)。
AW4.1.2 对有特殊需求的绵羊(如幼羔、重度妊娠母羊、跛行绵羊和公羊)需格外小心,仅在绝对必要时 处理 重度妊娠母羊。
AW4.1.3 禁止使用电刺激棒
电刺激棒指 处理 时释放电击的装置(又称电棍、电击器)。
平静轻柔地 处理 绵羊可使管理工作更轻松,减少动物和工人的应激;人道 处理 还能建立 handler 与动物的积极关系,减少近距离接触时的痛苦。
处理 人员需留意绵羊的应激迹象(如鸣叫),并采取缓解措施(如放慢动作、降低噪音、将需捕捉的绵羊移至小围栏以避免追逐,或暂停操作让绵羊 / 山羊平静后再继续)。
AW4.2 优先使用声音或视觉辅助工具(如摇铃、旗帜)而非身体接触进行 处理
AW4.3 徒步驱赶绵羊时,不得强迫其以导致疲劳、热应激或受伤的速度移动
AW4.3.1 需以平静方式驱赶,速度符合动物自然状态,不超过群体中最慢个体的速度。
AW4.3.2 仅在必要时移动病羊、伤羊、残疾羊、严重跛行羊或重度妊娠羊,且速度需适应其状态。
AW4.3.3 需制定应急预案,用车辆运输变得跛行或虚弱的绵羊。
AW4.4 饲养员需能熟练指挥犬只,在 处理 绵羊时保持控制
AW4.4.1 不得允许犬只强迫绵羊过快移动,或在绵羊无路可走时仍持续驱赶。
AW4.5 牲畜 护卫动物需经过训练,且适合农场环境及潜在的捕食者威胁
多种动物可作为 牲畜 护卫者,最常见的是护卫犬,驴和美洲驼也有应用。护卫效果取决于捕食者类型与数量、羊群规模及与羊群建立联结的训练有素的护卫动物数量。例如:美洲驼可驱赶狐狸等小型捕食者,但若主要威胁是胡狼或郊狼,护卫犬更合适;大型羊群或面临多重捕食风险时,需多只护卫动物。
AW4.6 若农场负责或控制绵羊运输,需符合《RWS 运输指南》(附录 D)及地区法律要求
AW4.7 农场主需记录绵羊运输相关的受伤率和死亡率,对高比率情况采取改善措施
AW4.8 农场主不得故意将绵羊出售给意图进行国际活体屠宰出口的贸易商或经纪人
活体出口指绵羊从一国出售或转移至另一国。
例外情况:仅当活体出口为跨越单一边境至邻国、仅通过陆路运输,且全程符合《运输指南》要求时允许。
“故意出售用于活体出口” 指直接出售给仅从事活体出口的贸易商 / 经纪人,或买方已向农场主明确说明将用于活体出口。
若农场主通过有多个买家的拍卖市场出售,且无法控制买家身份,则不视为 “故意出售用于活体出口”。
活体出口对绵羊福利存在诸多风险,且面临日益严格的监管与公众审视:长途运输条件常无法保障福利,终点屠宰方式可能不符合来源国法规及 RWS 屠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