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第八版标准对于申请单位职业健康与安全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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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职业健康与安全(OHS)
4.4.7.1 认证实体应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为确保工作条件安全卫生,认证实体应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以检测、评估、避免和应对可能威胁工人健康与安全的因素。
4.4.7.2 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同时考虑行业现有知识以及任何特定危害。认证实体应定期识别现存和潜在的危害,并评估相关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4.4.7.3 认证实体应对年轻工人、新手妈妈、准妈妈、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工人,提供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特殊保护(但不限于这些群体)。
4.4.7.4 认证实体应采取适当措施并实施相关制度,按照控制层级,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危害的根源,以预防与工作相关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疾病。认证实体应免费向工人(包括居家工人)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工人在必要时使用这些装备。
4.4.7.5 认证实体应确保在医疗紧急情况和事故发生时,为工人提供充足的医疗救助和设施,包括做好充分的急救安排。
4.4.7.6 对于所使用的所有化学物质和制剂,认证实体应保存安全数据表(SDS),并实施适用的健康与安全措施,用于化学品的处理和储存。
4.4.7.7 认证实体应在其影响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所使用设备和建筑物(包括为工人提供的住宿场所,如有)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防范任何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工人应能够在面临紧迫危险时无需获得许可即可撤离场所。
4.4.7.8 认证实体应证明其遵守当地消防安全法规,包括配备所需的消防设备。
4.4.7.9 认证实体应确保设有明显标识的紧急出口和逃生通道畅通无阻、不被锁闭。认证实体应在每层楼或每个工作区域安装并维护正常运行的火灾警报器。
4.4.7.10 认证实体应以当地语言及工人使用的语言提供培训并设置安全标识,也可额外使用图示符号作为安全标识。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机制,让工人参与有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的讨论。
4.4.7.11 工人(包括居家工人和员工)应接受定期且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培训,包括(相关的)防火培训和疏散演练,新入职或调岗的工人也应接受此类培训。
4.4.7.12 如果认证实体的场所雇佣居家工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居家工人获得与在场所内工作的工人同等水平的保护。
4.4.7.13 认证实体应提供并合理保障工人使用功能齐全、清洁的厕所设施、免费饮用水,并且在适当情况下,提供休息区、用餐区以及食品储存的卫生设施。
4.4.7.14 如提供住宿,住宿环境应清洁、安全,并满足工人的基本需求。
4.4.7.15 认证实体应制定并实施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极端高温、洪水和风暴。这些计划应包括停工程序、将工人疏散至安全区域,以及在必要时确保工人能立即获得医疗救治。
4.4.7.16 认证实体应使用适当工具监测工作区域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认证实体应调整工作时间表,确定个人防护装备的需求,并确保工人适当休息。这些措施应至少每年审查和更新一次,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则应更频繁地进行审查和更新。
4.4.7.17 认证实体应将职业健康与安全要求的责任分配给一名或多名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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