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解析GOTS中关于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的规定及实践指导
发布时间: 2025-03-24
文章来源: GOTS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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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第 4.4.6 节 “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
指导意见
认证实体应制定明确政策,禁止在自身运营及整个供应链中出现反工人的行为。
认证实体应尊重员工为促进和保护自身经济与社会利益而享有的结社自由、加入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集体谈判” 涵盖一方为雇主、一群雇主或一个或多个雇主组织,另一方为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所有谈判,目的是:
确定工作条件和雇佣条款;和 / 或
规范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和 / 或
规范雇主或其组织与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认证实体应真诚地参与对话和集体谈判进程,并且在国内法律有限制的情况下,不得阻碍其他形式的联合途径。
认证实体在制定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的政策时,应尊重并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第 87、98、135 和 154 号公约。
认证实体应考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服装和鞋类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中所提供的反工会政策和行为的描述。
参考文献
a. 1948 年《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第 87 号公约)
b. 1949 年《组织权及集体谈判权公约》(第 98 号公约)
c. 1971 年《工人代表公约》(第 135 号公约)
d. 1981 年《集体谈判公约》(第 154 号公约)
e. 1966 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条约汇编》第 993 卷第 3 页(1976 年),第 8 条
f. 《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2011 年),第 35 - 40 页
g.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服装和鞋类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2018 年),第 146 - 1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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