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解读GOTS认证实体在跟踪和沟通环节的具体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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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S 第 4.1.1 节(iv)

“认证实体应跟踪实施情况和结果”

指导意见

  1. 验证、监测和确认认证实体自身运营中尽职调查的进展及其有效性。
    • 认证实体已实施保障机制,以评估其自身运营中尽职调查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 认证实体持续使用适当的绩效指标监测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情况。
    • 认证实体利用所有已知信息,包括来自持续监测的数据、定期内部评估结果、通过申诉机制提出的问题等,来确认企业所采取的措施正在预防和减轻影响。
    • 在有害影响未得到有效预防或减轻的情况下,认证实体应设法了解原因并做出适当回应。
    • 如果影响若未得到充分预防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或者预防措施需要专业技术知识,认证实体应邀请外部专家来确认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 验证、监测和确认供应链中尽职调查的进展及其有效性。
    • 认证实体实施保障机制,以评估其供应链中尽职调查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 只要有可能,认证实体应监测直接或间接指标,以确认影响已得到预防。
    • 认证实体利用所有已知信息,包括来自持续监测的数据、定期内部评估结果、通过申诉机制提出的问题等,来确认认证实体所采取的措施正在预防和减轻影响。
    • 在有害影响未得到有效预防或减轻的情况下,认证实体应设法了解原因并做出适当回应,包括在适当情况下更新和实施纠正行动计划,并寻求外部指导。

GOTS 鼓励认证实体

  • 邀请外部专家评估供应链中所采取的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特别是在供应链中的影响若未得到充分预防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或者预防措施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情况下,应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GOTS 第 4.1.1 节(v)

“认证实体应说明如何处理影响”

指导意见

  1. 公开说明认证实体的尽职调查过程,包括认证实体如何处理潜在和实际伤害。
    • 认证实体应公开说明以下内容:
      • 其供应链尽职调查情况。
      • 其尽职调查管理体系。
      • 其自身运营及其供应链中最重大的风险。
      • 其风险评估流程。
      • 其预防和减轻自身运营中伤害的计划以及这些措施的进展情况。注意:本标准涉及认证实体最重大的风险。
      • 其预防和减轻供应链中伤害的计划以及这些措施的进展情况。
      • 其参与政府政策的目标以及参与努力的成果(如相关)。
      • 其如何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意义的接触。
      • 其自身运营中提供补救途径的流程。
      • 其供应链中提供补救途径的流程。
      • 其参与的有助于尽职调查的协作流程。
    • 认证实体至少每年公开披露一次。
    • 认证实体的信息披露形式和频率应反映其对人权的影响。
    • 认证实体的信息披露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评估其对自身运营和供应链中人权影响的应对措施是否充分。
    • 信息应以相关、准确、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传达,并以预期用户能够获取信息的方式呈现。
    • 认证实体应确保其信息披露不会给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带来风险。
  2. 与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就人权问题)进行沟通。
    • 认证实体应准备好说明其如何处理人权影响。
    • 如果认证实体的运营或运营环境存在严重人权影响的风险,企业应正式报告其处理方式。
    • 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能够获取沟通信息。
    • 认证实体应与工人、工会以及工人自行选择的代表组织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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