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认证辅导|抢先看新版含量声明标准更新以下十项内容
一、明确了初次审核的定义
1.该组织过去未曾申请过认证
2.该组织过去获得过认证证书(如GRS),但在本次审核开始前180或更长时间内未获得该标准的认证
3.在ASR-112 Procedure for the Withdrawal of Certification Body Licensing规定之外的更改认证机构
二、新增了共同所有权的场所认证
属于共同所有权的场所可申请单独进行认证。当共同所有权的场所位于同一国家时,它们应由同一认证机构认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所有权的几个获得独立认证证书的场所之间发生认证产品或材料之间的交易时,仍然需要TC交易证书。
三、新增了初次认证对于产能核实的要求
在对以前没有获得认证的组织进行初次审核时,认证机构应确保受审核场所建立起了物料控制和物料衡算制度,但如果没有与声明材料有关的记录,认证机构可以审查与非声明材料有关的记录。
四、认证机构有权在审核过程之外对组织开具不符合项
如果认证机构在常规审核过程之外(如组织在申请交易证书期间)发现了不符合项,该不符合项应发给该组织。举个例子:在审查交易证书申请期间,认证机构发现该组织在未按要求获得声明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产品上使用了与Textile Exchange标准有关的宣传。认证机构可以向该组织开具与声明批准有关的不符合项,并要求其整改。
五、明确了SC证书扩项增加产品的要求,当满足下列标准之一时可扩项
1.待扩项的产品没有加工
2.同一产品类别的产品已经包括在认证范围内
3.产品属于一个新的产品类别,但使用与当前产品类别相同的加工类别和基本相同的工艺进行生产(例如,在PC0003婴儿装已经包括在范围内的情况下,增加PC0004童装)
4.已对该产品的适用场所和相关分包商进行了审核
六、明确了SC证书扩项增加设施(Facility)的要求,当满足下列标准之一时可扩项
1.对于场所(Site),当满足CCS-102 D3.2.2条款时;
2.对于联合持证分包商,当满足CCS-102 D3.5.2条款时;
3.对于独立认证的分包商,在该组织提出要求并对独立认证的分包商的范围证书进行审查后
七、明确了SC证书扩项增加流程(process)的要求,当满足下列标准之一时可扩项
1.该流程包括在该组织的一个或多个独立认证的分包商的证书范围内,并仅限于由这些分包商完成
2.PR0025(零售retail sales)、PR0030(贸易商trading)、PR0035(品牌商brand)或 PR0041(采购商buying house);
3.原证书范围已包含其他需要实际占有声明材料的流程,新增的流程为 PR0031(仓储/配送 warehousing/distribution)
4.已对该流程的适用场所和相关分包商进行了审核
八、认证机构可以在不进行审核的情况下更新一个场所或相关分包商的名称,条件是该场所或相关分包商用于认证的人员、过程或系统没有根本变化,并且实际地理位置保持不变;如果实际占有声明材料的场所或相关分包商搬迁到一个新的地点,则应按照新场所进行处理
九、明确了非独立分包商的管理
如果分包商获得了GRS的独立认证,该分包商可作为已获得RCS认证场所的独立认证分包商。除此以外,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分包商应独立通过同一标准的认证,以符合独立认证分包商的资格。比如,计划与某OCS认证的场所合作的独立分包商也需要获得OCS认证。另外,如果企业已经持有独立认证证书,则不可作为非独立持证联合分包商增加到其他场所的范围证书中。
十、新增分销场所的审核要求
在审核分销场所时,认证机构应对产品进行抽查,来核实实际库存和记录库存。在无法获得声明材料时,可检查非声明材料和产品,以验证系统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