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编制规范--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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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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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方式

  基本安全培训可采用课堂教学、线上教学、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可采用线上答题、线下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现场系统原理、核电基础理论、系统与运行、高级理论等理论培训与再培训应采用课堂培训的方式开展,并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试题应覆盖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成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模拟机培训采用课堂培训与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采用实操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

  岗前培训采用在授权人员监护下,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观摩、操作或指挥的方式进行。可采用口试、实操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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