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咨询-动物纤维交易证书牧场标注及远程审核适用要求

发布时间: 2026-04-23
文章来源: T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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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 268 材料成分中辅料的界定说明

参考文件:CCS-101-V3.1(D4.4)、ASR-104-V3.1(B2.5)
 
情形:依据 CCS-101-V3.1 D4.4 条款,需对 “辅料” 的认定标准、重量占比是否超出 10% 阈值的处理方式给出更清晰的指引与校准说明。
 
校准内容:
 
  1. 本校准自 2025 年 3 月 1 日生效,条件允许时应自该日期起立即执行,最迟强制实施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
  2. 辅料定义:辅料指为装饰或功能用途添加至产品的附属物件(CCS-101-V3.1 附录 A),包括但不限于衣领、袖口、里料、衬布、织带、纽扣、拉链、标贴、刺绣、印花、粘合剂、填充物等。辅料与添加剂不同,辅料可直接目视可见(或拆解后可见),无需检测分析即可确认存在。
  3. 与包装材料的区分:辅料区别于包装材料,辅料留存于终端消费者使用的产品上;包装材料(如纸板、塑料袋、衣架、挂钩、吊牌、防盗标、包装袋)不计入净重。即使部分海关法规或行业惯例在商业文件中将部分包装材料计入净重,认证机构也不得仅为匹配商业单据而在交易证书中将包装材料计入。
  4. 辅料计入装运净重:依据 ASR-104-V3.1 B2.5,辅料计入装运净重,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a. 辅料总重≤产品重量 10%:纺织品与鞋类未申报认证的辅料可不计入材料成分,其重量列为补充重量;可将部分纺织类辅料计入成分、其余不计;非纺织辅料(金属扣、塑料拉链等)不计入成分,除非作为认证组分申报。
     
    b. 辅料总重>产品重量 10%:产品认证部分需按组分申报;或将部分纺织辅料计入成分,使剩余辅料重量≤产品重量 10%。
示例:
 
一件衬衫包含:主体机织面料(唯一认证组分)、口袋 / 领 / 袖不同面料、涤纶纽扣、洗水标、刺绣线、衬布、吊牌、塑料袋。
 
  • 吊牌与塑料袋为包装材料,不计入净重;
  • 口袋、领、袖、纽扣、洗水标、刺绣线、衬布为辅料;
  • 辅料总重≤净重 10% 可列为补充重量;
  • 辅料总重≥10% 可将部分纺织辅料计入成分,非纺织纽扣不计入成分,如需认证则按组分申报。
备注:
  1. 国际纺织品交易所计划在下一版范围与交易证书政策中,要求特定场景必须按组分申报,相关要求可参见校准 262。

校准 267 动物纤维交易证书中牧场集团命名规范

参考文件:ASR-104-V3.1(B2.13)
 
情形:品牌方需获取动物纤维牧场集团相关信息,但现行交易证书不支持该类信息披露。
 
校准内容:可在交易证书第 12 栏标注合规 RAF 牧场集团信息,采用指定声明格式,需满足上游证书已标注牧场信息、完整列明所有牧场、按产品对应标注等条件,可按产品分别声明。此前签发的证书可通过 E 类修订添加该声明。
示例:
  1. 本证书内责任羊毛来源于牧场集团 TE-12345678 ABC 农场。
  2. 产品 1、2、4 中责任马海毛来源于牧场集团 TE-87654321 与 TE-98765432。

校准 248 联合体管理体系远程审核

参考文件:RAF-102-V2.2(D3.2)、RDS-102-V3.3(D3.2)
 
情形:牧场集团的集团管理职能审核通常以文件管控与审查为主,但现行标准不允许远程审核。
 
校准内容:认证机构可对 RAF、RDS 牧场集团的联合体(ICS)集团管理职能实施远程审核,不含牧场现场、加工及仓储设施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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