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CC认证咨询-ISCC CFC体系规范:适用边界、治理规则与审核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4-17
文章来源: ISC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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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与适用范围
ISCC 碳足迹认证(CFC)以 ISO 14040、ISO 14044 及 ISO 14067 标准为基础,方法学开发同时参考了 TfS、SBTi 及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
ISCC CFC 旨在提升产品碳足迹(PCF)评价与核算的透明度、可复现性与可信度,核心是限制 ISO 14040/44/67、TfS、GHG Protocol 等既有标准中存在的核算波动性与自主选择空间,且不另行创建新的碳足迹方法学。
基于上述框架,ISCC CFC 的应用目标包括:
- 提供透明、可清晰复现、可信的碳足迹;
- 提升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的完整性;
- 支持排放管理,为环境事务提供战略支撑;
- 使企业能够核算并对外交流经核查的产品碳足迹;
- 限制排放,支持减排类创新技术;
- 优化工艺、生产与回收环节。
ISCC CFC 可支撑二氧化碳排放的沟通与报告,在温室气体市场中作为透明、可复现的数据来源与依据,并支持风险管理。
评价范围
原料、中间体及产品的产品碳足迹均可通过 ISCC CFC 开展评价。
原则上涵盖所有非服务类实体产品;经营上述产品的贸易商可获得 ISCC CFC 贸易商证书,且产品碳足迹在贸易环节不发生变化,运输与仓储产生的排放由下一加工或采购实体承担。
目前仅可为第二部分已列明技术的产品 / 服务签发 ISCC CFC 证书,其可覆盖各类产品 / 服务,但需采用文件所列减排技术之一。

3 治理与认证机构要求
3.1 治理
ISCC 碳足迹认证在以下方面沿用 ISCC PLUS 102《治理》体系文件规定:
- 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指南、更新、公众咨询、修订及利益相关方反馈、审核程序);
- 透明度;
- 质量与风险管理;
- 争议解决;
- 不符合项与处罚。
在质量与风险管理方面,ISCC 为审核员、认证机构、体系用户及利益相关方开设专项培训,包含线上及线下形式,用于统一审核流程、更新要求、收集反馈。专项培训模块为审核员开展审核工作的强制要求。
在不符合项与处罚方面,ISCC CFC 增设专项条款:
- 故意伪造产品碳足迹数值,属于严重不符合项。
3.2 认证机构与审核员要求
认证机构的认可与资质
认证机构(CB)必须同时获得ISO 17065与ISO 14065双 accreditation,并向 ISCC 完整报备资质进展。未在合理期限完成资质的,ISCC 有权暂停合作。
已与 ISCC 签署 EU 及 PLUS 合作协议的认证机构,可直接被认可开展 ISCC CFC 业务;新机构按 ISCC PLUS 103 流程执行。
已与 ISCC 签署 EU 及 PLUS 合作协议的认证机构,可直接被认可开展 ISCC CFC 业务;新机构按 ISCC PLUS 103 流程执行。
技术复核人员与证书决策人员要求
认证机构须指定未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开展技术复核,复核人员需满足:
- 强制参加 ISCC CFC 培训并取得有效证明;
- 参加体系更新网络研讨会;
- 每两年以观察员身份陪同一次现场审核;
- 熟练掌握英语。
证书决策人员资质与复核人员一致,且不得参与对应审核与评价工作。

审核员要求
审核员开展 ISCC CFC 审核需满足通用要求:
- 识别被审核方活动、风险,依据 ISAE 3000(修订版)确定审核强度与保证等级;
- 依据风险分析制定并执行核查计划,获取审核证据;
- 具备生命周期评价、产品碳足迹专业知识;
- 熟练掌握英语及现场工作语言;
- 遵循 ISO 19011 六大审核原则:诚信、公允表述、应有关注、保密、独立、基于证据;
- 遵循 ISAE 3000(修订版),至少达到有限保证等级;
- 不得参与自身审核项目的发证决策,不得提供咨询服务影响独立性。
审核员资质条件
- 相关领域 2 年以上经验,总工作年限满 3 年;
- 完成至少 40 小时审核培训;
- 审核员:近 3 年内完成 4 次完整审核,累计不少于 20 天;
- 审核组长:近 2 年内完成 3 次完整审核,累计不少于 15 天;
- 掌握数据源评价、追溯验证、供应链核算能力;
- 成功完成 ISCC CFC 培训,且每 3 年复训;
- 同时开展 ISCC PLUS+CFC 审核的,需完成 ISCC PLUS 培训;
- 12 个月内通过参与审核或培训保持 CFC 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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