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聚焦摇篮到摇篮认证:青铜至铂金级循环与可再生成分融入核心要求
发布时间: 2026-04-13
文章来源: C2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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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增加需求:融入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
预期成果:通过在产品中增加循环材料或可再生材料的使用,提高对这类材料的需求,助力闭环形成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原生材料使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适用成就等级: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铂金级
要求:青铜级:对于选定的常见循环产品和材料类型,采用认可的方法将规定比例的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融入产品。或者,公开披露无法达到最低要求的限制因素说明。
白银级:在产品中融入的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比例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和/或符合通用实践。或者,公开披露无法达到规定比例的限制因素说明。
黄金级:在产品中融入的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比例与该产品类型的行业领先水平一致。根据材料类型,融入消费后循环成分或可再生成分。或者,公开披露无法达到规定比例的限制因素说明。
铂金级:在产品中融入技术上可行的最大比例的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根据材料类型,融入消费后循环成分或负责任采购的可再生成分。
补充说明:
对于青铜级至铂金级认证,循环成分和/或可再生成分的规定比例按均质材料和/或应用类型,详见《摇篮到摇篮认证® 产品和材料类型对应的循环及可再生成分规定比例》参考文件。规定比例的目的是:在有足够数据的情况下,白银级反映行业平均水平,黄金级反映行业领先水平,铂金级反映技术上可行的最大比例。一般而言,比例随成就等级的提高而增加,但对于难以使用循环材料的产品和材料,一个或多个等级的比例可能为零。规定比例需按以下要求及《摇篮到摇篮认证® 产品和材料类型对应的循环及可再生成分规定比例》参考文件“使用说明”标签中的规定,在均质材料层面或产品层面满足。
当在均质材料层面满足规定比例时,多材料产品(即包含一种以上均质材料的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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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青铜级和白银级,按重量计,至少90%的需审查均质材料(定义见4.1节“材料健康”)必须满足循环成分或可再生成分的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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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黄金级和铂金级,按重量计,至少95%的需审查均质材料必须满足循环成分或可再生成分的规定比例。
当在产品层面满足规定比例时,可通过多种方式达到规定比例,只要成品总体按重量计达到循环成分或可再生成分的规定比例即可。在此情况下,产品中单个材料无最低比例要求。

认可方法
规定比例可基于最低含量、平均含量、滚动平均含量和/或通过信用法(即质量平衡)方法实现。注:信用法(即质量平衡,也称为质量平衡分配法)定义见ISO 22095。
对于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和铂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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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将循环成分计入规定比例,循环成分的数量必须基于产销监管链文件进行验证。若采用信用法(即质量平衡)方法,该方法不得将燃料计入回收范围;对于相关材料类型(如一次性塑料),必须采用与欧盟委员会适用的质量平衡核算实施决定(即(EU)2023/2683及未来相关更新)一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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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将生物衍生塑料和液体制剂计入可再生成分,生物基含量的确定必须基于:a. 采用放射性碳测年法量化生物基含量的既定标准;或b. 产销监管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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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土地转化和/或管理不善而有大量生态系统破坏证据的生物材料和生物衍生材料(如棕榈油、木材、泥炭),若要计入可再生成分,该材料必须获得C2CPII认可的负责任采购标准认证,或具备等效的替代认证,且需满足:a. 遵守种植或采伐作业所在国家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b. 尊重土地权利和土地使用权,且不太可能导致粮食生产转移;c. 对材料的种植和/或采伐进行规划、监测、管理和持续影响评估;d. 维护、保护或增强森林/植被或其他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e. 维护或增强森林/植被或其他生态系统区域的生产功能,并高效利用采伐材料(如长期来看,采伐速度不超过再生速度);f. 维护或增强森林/植被或其他生态系统及其保护系统(土壤和水)的健康和活力。
对于黄金级和铂金级:若要将循环成分计入规定比例,至少部分循环成分必须为消费后循环成分(特定材料和产品类型的具体比例详见《摇篮到摇篮认证® 产品和材料类型对应的循环及可再生成分规定比例》参考文件)。
对于铂金级:任何类型的生物材料若要计入可再生成分,该材料必须获得C2CPII认可的负责任采购标准认证,或具备等效的替代认证(详见上述青铜级及以上适用的负责任采购计划要素第3点)。
替代方案:循环和/或可再生成分规定比例的可行性分析
对于青铜级、白银级和黄金级:当产品无法达到循环和/或可再生成分的规定比例(包括相关的消费后回收成分和负责任采购成分)时,可采用可行性分析作为替代方案。该替代方案旨在认可技术和/或全行业范围内的限制,并认可申请人在这些问题上所做的努力。该替代方案可用于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材料,适用于除铂金级以外的所有成就等级。
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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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阻碍融入目标量循环或可再生成分(包括相关的消费后或负责任采购成分)的限制因素,以及基于这些限制因素,目前使用的循环或可再生成分量如何代表当前可行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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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明必须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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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定解决已识别限制因素并逐步增加循环和/或可再生成分(包括相关的消费后或负责任采购成分)用量的计划。该计划必须包含明确的目标及相关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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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新认证:a. 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实现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b. 必须公开报告所取得的进展。
对于一次性塑料产品和塑料包装产品(作为单独产品认证),不包括 refill/再利用系统的包装(如洗涤剂补充袋),以下两种阻碍融入目标量循环或可再生成分的限制因素将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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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或包装用于食品接触应用,且产品销售地区的适用法规不允许使用回收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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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定比例的循环或可再生成分无法达到产品或包装的性能规格。
对于所有其他产品类型(包括属于再利用/refill系统的塑料包装),其他类型的限制因素(如成本和可用性)将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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