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TS认证咨询-GRTS内部审计规范4.1.11条款中文翻译及审计要点

发布时间: 2026-04-09
文章来源: GOTS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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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RTS SECTION 4.1.11“内部审计”指南及解读

• 内部审计体系应与获证实体的规模、结构及复杂程度相适应,且需覆盖GRTS要求的全部范围,以及该实体自身的尽职调查政策和程序。
• 获证实体应制定并维护内部审计体系的成文程序,该程序需包含:1. 审计计划与执行的职责分工;2. 审计人员能力与独立性的判定标准;3. 审计报告与文件记录的要求;4. 纠正措施的实施与验证的时间节点及职责分工。
• 内部审计体系应支撑外部GOTS认证审计的准备工作,并作为主动识别和解决不符合项的机制发挥作用。
• 获证实体在识别出不符合项后,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不得无故拖延。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需通过成文的后续审计或复核进行验证。
• 内部审计流程应包含以下环节:a. 计划与风险评估:根据运营性质及潜在影响确定审计重点;b. 执行:对相关流程进行系统评估,包括文件审查、员工访谈及现场验证;c. 报告:记录审计结果并识别不符合项;d. 纠正措施与后续跟进:明确问题解决的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 内部审计至少应评估以下内容:a. 对所有适用GRTS标准的合规性,包括环境、人权与社会、化学品、治理及可追溯性要求;b. 对获证实体内部程序及尽职调查承诺的合规性;c. GRTS第4.1节及《获证实体尽职调查手册》中概述的尽职调查管理流程的有效性;d. 质量管理体系在保障GRTS产品完整性方面的充分性;e. 如适用,尽职调查流程第5步下与公开报告或可持续性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及流程。
• 审计方案应明确审计范围、频率(至少每年一次)、方法及职责分工。审计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执行:a. 具备可证明的GRTS要求及相关合规框架知识;b. 在职能上独立于其审计的领域;c. 可不受限制地获取必要的记录、流程及相关人员。
• 获证实体应将完整的审计记录保存至少五年,包括审计报告、不符合项记录、纠正措施记录及管理评审结果。高级管理层应审查审计结果并采取适当行动。
• 应建立结构化的纠正措施流程,包括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时间节点、验证实施情况,并根据需要开展后续审计。
• 如可获取,获证实体应参考全球标准(Global Standard)发布的指南或公认的国际标准,以规范审计方法、基于风险的计划及文件记录流程。
• 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获证实体可实施简化的内部审计模式。规模较小的获证实体可通过与其规模和运营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灵活结构及实施方法,满足内部审计要求的核心意图。这可能包括:a. 将审计职责分配给现有合格员工,并确保其职能独立性;b. 对高风险领域开展重点审计;c. 若内部能力有限,可兼职使用外部支持(如顾问)。

参考资料

• 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Global Standard gGmbH)(2023年),《获证实体GOTS尽职调查手册》,参考第4.2.1.15节、第4.2.2.8节及第4.5节。
• Shift(2017年),《人权绩效与报告保证指南:内部审计员备忘录》。
• Shift(2017年),《联合国指导原则报告框架:人权绩效与报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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