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聚焦气候责任:从摇篮到摇篮认证6.5-6.8条款的分级要求
在“从摇篮到摇篮”(Cradle to Cradle, C2C)认证体系中,6.5至6.8条款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气候影响管控,涵盖产品使用阶段能效、温室气体排放透明度、低环境影响发泡剂使用及内含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四大核心维度,通过分级认证要求引导制造商践行气候责任,推动产品全链条低碳转型。本文将系统拆解各条款的预期成果、适用等级、核心要求及实施细节,为企业精准适配认证标准、落实气候保护举措提供权威实操指引。
一、6.5 产品使用阶段的能源效率:引导节能产品研发与选择
(一)核心定位与预期成果
本条款核心定位为通过认证与标签制度,建立节能产品的识别与激励机制,一方面倒逼制造商聚焦节能技术研发,提升产品使用阶段的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为产品使用者提供清晰的能效参考,助力其精准选择高能效产品,最终实现全产业链的能源节约与碳减排。
(二)适用成就等级
仅适用于“从摇篮到摇篮”认证的青铜级。
(三)核心实施要求
1. 适用产品范围:覆盖使用阶段消耗能源的产品(如各类电器),以及对建筑物能源效率产生重大影响的产品(如窗户、隔热材料等);
2. 认证与标签适配:若存在C2CPII(从摇篮到摇篮产品创新研究所)认可的能源效率标准、标签计划或类似规范,产品需获取对应认证和/或粘贴相关标签。C2CPII认可的标准与标签需具备“识别高性能产品”的核心功能,即能够明确区分出能效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产品,典型示例包括欧盟能源标签、美国能源之星等;
3. 地域合规优先:若产品销售地区已出台针对性的能效认证或标签要求,需严格遵循当地法规,完成认证或标签粘贴,确保地域合规性。

二、6.6 透明度:公开温室气体排放,彰显气候责任承诺
(一)核心定位与预期成果
本条款以“信息公开”为核心抓手,要求制造商向利益相关者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通过透明度建设传递企业对气候保护的坚定承诺,同时接受利益相关者监督,推动企业持续优化碳管理体系。
(二)适用成就等级
适用于“从摇篮到摇篮”认证的青铜级与金级,不同等级对应差异化披露要求。
(三)分级核心要求
1. 青铜级要求:需向利益相关者公开三类主体之一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包括申请企业自身、所有最终制造阶段设施,或产品最终制造阶段;同时,排放数据需按范围1(直接排放)和范围2(间接排放)分别报告,确保数据分类清晰、精准可追溯;
2. 金级要求:在青铜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披露深度,需公开产品的内含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对于用于建造主要建筑元素的建筑产品和建筑材料(即常规需开展生命周期评估的产品类型),额外要求提供环境产品声明(EPD),全面展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气候影响。
三、6.7 使用全球变暖潜势低或无的发泡剂:管控供应链气候风险
(一)核心定位与预期成果
本条款聚焦泡沫材料制造环节的发泡剂管控,通过限制高环境风险发泡剂的使用,确保产品制造及供应链全流程中使用的发泡剂不会引发气候变化或臭氧层损耗,从原材料端阻断气候环境风险。
(二)适用成就等级
仅适用于“从摇篮到摇篮”认证的金级。
(三)核心实施要求
1. 发泡剂性能要求:用于制造泡沫材料的发泡剂,需同时满足两大核心条件——全球变暖潜势(GWP)低至无,且无臭氧层损耗潜势(ODP);
2. 危害评级限制:严禁使用在气候相关性终点中被评定为红色或灰色危害等级的发泡剂(危害评级标准依据C2CPII材料健康评估方法定义);
3. 全场景覆盖:无论发泡剂是否残留在最终产品中,也无论发泡剂的使用环节是最终制造阶段还是供应链上游环节,均需严格遵循上述要求;
4. 豁免情形:若泡沫材料在产品总重量中的占比小于1%,则用于制造该泡沫材料的发泡剂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四、6.8 应对内含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全生命周期碳减排
(一)核心定位与预期成果
本条款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内含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要求制造商通过抵消、减排等多元化手段,显著降低产品制造及全链条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占比,推动产品实现深度低碳转型,助力全球气候目标达成。
(二)适用成就等级
适用于“从摇篮到摇篮”认证的金级与白金级,不同等级对应差异化的减排/抵消目标。
(三)分级核心要求
1. 减排/抵消目标:
- 金级:需抵消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产品从资源开采到最终制造阶段,或从资源开采到使用结束阶段25%的内含温室气体排放;
- 白金级:需抵消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上述全周期100%的内含温室气体排放;
- 范围要求:至少需采用“从摇篮到大门”的核算范围,且必须涵盖归因于最终制造阶段的排放。
2. 合规实施路径:内含温室气体排放的应对可采用多元化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碳抵消额度、与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合作开展减排项目、优化产品设计(如轻量化、材料替代)、提升产品使用阶段的能源效率以间接抵消全周期排放等;
3. 绩效对比标准:
- 基准对比:与认证或重新认证(如适用)前不超过10年的企业内部基准相比,每功能单位内含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量可获得认可;
- 行业对比:若存在行业范围内经第三方核实的基准,与该基准相比,每功能单位内含排放低于平均水平的高性能表现可获得认可;过去五年内发布的行业通用环境产品声明(EPD)可作为行业基准;若无可供参考的行业基准,可采用类似产品样本的性能数据进行对比。
4. 第三方核实要求:若通过购买碳抵消额度以外的方法(如减排项目、产品设计优化等)实现减排/抵消目标,需由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所处理排放的百分比进行核实,确保成果的真实性与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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