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交易凭证申请规范:向认证买家销售需申TC,提供销售证明与材料信息
6.2 数量核对
6.2.1 主要要求
组织需保存以下方面的记录:
a. 生产或收集的材料数量;
b. 依据各适用范围证书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
c. 依据各适用范围证书作为非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
d. 库存材料(含认证与非认证材料)的数量。
6.2.2 主要要求
组织需计算单个农场的年度材料产能(即产量),并保存相关记录。
目的与说明:
1)农场的运营产能需与预计年度产量相符。组织需进行严谨计算,提供充分依据以对农场产能作出可信评估。
2)计算农场产能是衡量组织潜力的必要环节,也是开展数量核对的前提条件。描述组织产能需涵盖土地面积及用途、动物数量、单只动物产量及其他相关因素。
3)动物纤维产能的确定需评估动物数量及单只动物的纤维产量。对于绒毛类产品生产,组织需考虑动物年度生长周期的频次。
4)农场产能需按单个农场计算。若为团体认证,团体管理者可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6.2.3 主要要求
组织需开展年度数量核对,通过材料生产、销售(含带认证声明与不带认证声明)及现有库存的平衡关系,证明作为认证材料销售的数量具有可信度。
目的与说明:
1)数量核对的目标是依据农场产能,确保认证产出数量的可信度。
2)若为团体认证,数量核对可由团体管理者完成,而非各团体成员单独完成。
3)将提供建议模板,供组织自主选择使用。
6.3 认证材料销售
6.3.1 主要要求
当材料附带认证声明进行运输或销售时,组织需持有有效的 “材料相关”(Materials Matter)范围证书。否则,该材料不得被视为认证材料。
目的与说明:
1)销售组织若要将材料作为认证材料销售,始终需持有有效的范围证书。申请人在范围证书颁发前或到期后加工、运输及销售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视为认证材料,且无资格申请交易证书(TC)。
6.3.2 主要要求
对于新获得认证的组织,若满足以下条件,其材料在动物剪毛后不晚于 1 年内首次获得认证,即可作为认证材料销售:
a. 初始审核中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
b. 剪毛所得材料可追溯至已认证农场;
c. 仅针对绵羊毛:该农场从未实施过断尾(mulesing),或在认证审核前至少 1 年已达到 “停止断尾状态”。
目的与说明:
1)销售组织若要将材料作为认证材料销售,始终需持有有效的范围证书。申请人在范围证书颁发前或到期后加工、运输及销售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视为认证材料,且无资格申请交易证书。
6.3.3 主要要求
当组织向另一家 “材料相关” 认证买家销售附带认证声明的材料时,需向其认证机构申请交易证书(TC)。
目的与说明:
1)若组织销售的材料源自认证来源,但无需向买家作出认证声明,则无需为该批货物申请交易证书。在此情况下,无论买家是否持有范围证书,均不得对该批材料作出认证声明。
2)若为团体认证,团体管理者需代表团体成员,就每笔认证材料销售向其认证机构申请交易证书。若农场团体成员已提前通知团体管理者并获得许可,也可直接向认证机构申请交易证书。
6.3.4 主要要求
交易证书申请需包含认证材料销售的书面证明。组织需提供认证机构要求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发票、采购订单、财务记录、第三方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及运输文件(如政府运输文件),证明出库材料已销售给指定买家;
b. 认证材料的标识、质量及数量。
目的与说明:
1)订单运输后,应尽快申请交易证书。认证机构若在货物运输日期后超过 90 天,或在更换认证机构后收到交易证书申请,该申请可能无资格获得交易证书。具体的交易证书申请时限,请参考《交易证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