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认证咨询-土地管理计划与土壤健康保护全流程规范
原则 3—— 土地利用
组织在整个农场范围内监测用于陆生材料生产的土壤和土地健康状况,预防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任何不利影响。识别并管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优先区域,促进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
3.1 管理计划
3.1.1 重大项
组织采取行动确保土壤和土地健康得到维护,以书面形式的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为指导,该计划至少每年审查一次。
目的与说明:
组织需证明存在书面计划,且计划中考虑了农场中与以下 3.1.2 标准所列相关的管理行动。
对于在共享土地上耕作的集体农户,制定一份适用于共享生产区域且所有集体成员均需遵守的计划即可。
将提供建议的模板。
3.1.2 次要项
组织的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用于指导其在耕作区和非耕作区的行动,包括以下内容:
a. 土地权属;
b. 饲料资源;
c. 放牧方式;
d. 土壤侵蚀;
e. 土壤压实;
f. 有机质;
g. 土壤生物多样性;
h. 与土地相关的其他风险领域。
目的与说明:
组织在农场开展与本标准所列主题相关的活动时,需证明其参考了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
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应描述上述 b 至 g 项中每项活动如何对土壤和土地健康产生影响;例如,在 d 项中不应简单说明 “避免侵蚀”,而应注明哪些区域面临特定类型侵蚀的高风险以及采取了哪些缓解措施 —— 例如 “1 号和 3 号牧场因裸地较多,易发生片蚀。这些牧场采用短期集中放牧和长期休牧的管理方式,以促进植被覆盖的形成,避免因过度放牧导致进一步退化”。
计划应描述农场针对本标准所列每个主题开展的相关活动。对于不相关的主题,可在计划中注明。
“非耕作区” 指农场中未用于纤维生产但仍处于组织管理控制(拥有或租赁)之下的区域,包括未放牧和 / 或未种植作物的区域,如林地和河岸带。
3.1.3 重大项
负责实施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的工人应了解当前土地管理的最佳实践,并能够识别何时需要咨询专家。
目的与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负责实施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相关部分的工人。对最佳实践的知识水平要求仅限于其工作的农场环境以及他们负责实施的计划部分。
这将通过与承担此职责的工人面谈进行评估。
3.2 土壤健康
3.2.1 重大项
组织采用的土地管理技术应能预防或最大限度减少:
a. 土壤压实;
b. 土壤有机质流失;
c. 土壤侵蚀;
d. 植被覆盖退化。
目的与说明:
本标准旨在确保组织采用的土地管理技术不会导致土壤和 / 或植被退化。
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应包含防止土壤和植被退化的土壤管理行动描述。
这些技术可能包括:
动物 stocking 率和放牧管理;
侵蚀预防和控制系统。
3.2.2 次要项
当发现土地或土壤受损时,应努力恢复所有管理范围内的受损土地或土壤区域。
目的与说明:
本标准包括生产区域(如牧场、草原和耕地)以及非生产区域(如河岸带、缓冲带等)。
当识别出退化区域时,需实施战略性恢复措施(如土壤侵蚀控制、压实恢复和 / 或通过改变生产活动恢复植被),以促进土壤健康改善。
3.2.3 次要项
组织应制定并实施监测计划,监测以下内容:
a. 土壤压实;
b. 土壤侵蚀;
c. 土壤有机质;
d. 植被覆盖度、组成和健康状况;
e. 用于最大限度减少土壤损害的管理技术的有效性;
f. 受损区域恢复工作的有效性。
目的与说明:
尽管不同认证组织的监测工作可能有所不同,但作为起点,所有组织都应至少关注可用的基础级农场监测技术。
监测系统的设计应能检测到因放牧和作物管理(如适用)产生的变化,并获取关于土地可持续管理进展的客观信息,包括监测恢复或威胁缓解干预措施的有效性。
监测点的选择、样本量和频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的目标、相关生产系统的影响以及农场的条件。
对于在共享土地上耕作的集体农户,制定一份适用于共享生产区域且所有集体成员均需遵守的计划即可。
3.2.4 次要项
监测点的数量和分布应符合《标准监测指南》,确保监测点的位置具有战略性,且能代表潜在影响的规模。
目的与说明:
监测指南见《标准用户手册》,其中包括对以下内容的考虑:
监测点的选择;
监测点的数量;
监测方法。
组织应展示监测点位置图、监测点的监测目的以及数据收集记录。
要求进行有效的监测,但不要求展示监测结果和进展。
3.2.5 建议项
在土地重新播种或种植饲料作物时,应采用保护性耕作或少耕做法。
目的与说明:
本标准仅适用于组织种植补充饲料或其他作物以支持认证牲畜的情况,或牧场或草原重新播种的情况,且注意任何草原或其他原生牧场的重新播种不得导致生态系统转换。
3.2.6 重大项
土地不得因过度放牧、放牧不足和 / 或其他土地管理技术而退化。
目的与说明:
组织应考虑放牧压力和动物存在 /stocking 密度对土地退化的影响。退化的例子包括裸地增加、物种组成负面变化、不利先锋物种增加等。
土壤和土地健康管理计划(参见标准 3.1.1 和 3.1.2)应详细说明相关风险和缓解技术。
本标准的合规性基于是否有证据表明已采取管理措施避免退化。
3.2.7 建议项
土壤健康检测应符合管理规划和目标。
目的与说明:
本标准认可在土壤健康检测方面所做的任何努力。
至少应鼓励采用基础的农场监测方法,如水分入渗测试、视觉状况评估、土壤结构和土壤生物多样性测试(如土壤群落比例)。
3.2.8 重大项
若在农田处置 hazardous 材料,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并符合相关当地法律法规。
目的与说明:
hazardous 材料的定义依据当地法规规定的类别。
hazardous 材料指可能对人类或动物健康、水或土壤质量构成风险的材料,可能包括来自以下方面的废弃物:
动物保健产品(如药品、锐器等);
化学品(如肥料、农药、清洁剂、防冻剂等);
某些建筑材料(如石棉、受污染的混凝土等);
电池;
含制冷剂的设备(如冰箱、空调等);
润滑油和过滤器;
油漆或涂料;
机械轮胎;
压力容器;
含汞设备(如温度计、荧光灯、恒温器、电气开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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