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影响尽职调查性质和范围的因素全解析
3.3 影响尽职调查性质和范围的因素
3.3.1 尽职调查标准的适用性。所有 GOTS 认证实体都必须开展尽职调查流程。《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和《经合组织服装和制鞋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均要求所有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总体目标是识别、预防和减轻认证实体自身运营及整个供应链中的不利人权和环境影响。不遵守尽职调查要求可能导致失去 GOTS 认证,并造成声誉和财务损失。
3.3.2 与整个供应链合作。GOTS 要求所有认证实体在供应链的各个阶段都以符合道德的方式行事。认证实体应努力与其供应链中的所有参与者(从原材料供应商到成品买家)密切合作,收集和分享有关潜在人权和环境风险的信息。应与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保持公开且定期的沟通渠道。尽职调查应被视为一项共同责任,而非合规性工作。它应被视为在整个供应链中建立透明度、信任和可持续性的机会。
3.3.3 零售商和品牌方。零售商所需开展的尽职调查范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这取决于他们是否拥有所销售的品牌,还是仅仅作为销售商。品牌所有者通常对其供应链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因此承担着更大的尽职调查责任,不仅涵盖自身运营,还包括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运营。
3.3.4 GOTS 认证实体之间的合作。GOTS 认证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依赖于整个供应链中所有认证实体对尽职调查标准的有效实施。这需要所有认证实体(无论规模大小)共同努力。其目的是确保逐步实现并不断改进,使所有实体都能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同时避免带来不当负担,特别是对小型实体而言。通过负责任的合作,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认证实体能够以可控的速度提升自身的尽职调查能力。这种合作应与供应链中每个认证实体的运营规模相适应。
3.3.5 全面的尽职调查。为了维持 GOTS 认证的合法性和积极影响,所有认证实体都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实施与其资源以及运营规模和范围相匹配的尽职调查标准。认证实体应与其他企业、工会和民间社会合作,在其供应链中实施尽职调查。这种协作方法增强了 GOTS 体系的完整性,并增进了认证实体之间的信任。通过集中资源和知识,认证实体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其供应链中复杂的人权和环境挑战,提高影响力并增加透明度。
3.3.6 尽职调查要求的灵活性。尽管所有 GOTS 认证实体都应开展尽职调查流程,但六步尽职调查流程应根据认证实体的具体情况(如规模、运营环境、商业模式、风险状况和采购策略)进行调整。然而,灵活性绝不应损害以符合道德的方式行事和主动降低风险的基本责任。
3.3.7 中小型认证实体。人们认识到,较小的认证实体可能资源有限,但这并不能免除它们开展尽职调查流程的责任。相反,尽职调查的范围应与其规模以及它们所构成或面临的风险相称。例如,一家小型的本地化制造商可能没有资源在国外进行广泛的供应商评估,但它仍然可以开展充分的案头研究,并坚持要求供应商提供透明的报告。此外,小型企业通常具有灵活性,能够更快地适应已识别的风险。
3.3.8 遵守特定司法管辖区关于尽职调查的法律。认证实体应同时遵守 GOTS 尽职调查标准以及其所在司法管辖区适用的任何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律。例如,德国的认证实体应遵守《德国供应链法》,法国的应遵守《法国警戒法》,荷兰的应遵守《荷兰童工尽职调查法》,挪威的应遵守《挪威透明度法》。欧盟境内的认证实体还应为即将出台的侧重于企业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的欧盟立法做好准备。
3.3.9 高风险地区。位于高风险地区(可被视为存在系统性人权侵犯或环境实践薄弱的地区)的认证实体应开展相关评估,并根据这些较高的风险调整其尽职调查流程。加强审查至关重要,可能包括明确的协议和操作程序、额外的第三方审计(包括通知式和突击式)以及关键绩效指标的实时跟踪。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资源较为有限的中小型企业仍需根据较高的风险情况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
3.3.10 直接合同关系和通过中间商的间接采购。当认证实体与其供应商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时,尽职调查流程通常可以更高效地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更大的控制权和问责制,更容易执行要求供应商遵守 GOTS 和经合组织指南中规定的尽职调查要求的合同条款。可以更轻松地进行常规检查和评估,并且在出现不合规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另一方面,在通过中间商或代理商进行间接采购的情况下,尽职调查应延伸至这些第三方。期望认证实体与中间商合作,共同评估供应商的合规性,并确保他们遵守 GOTS 标准。这可能需要额外的尽职调查措施,包括对中间商自身的尽职调查程序进行评估。
3.3.11 如果认证实体参与了与尽职调查流程相关的协作倡议,它应明确该倡议所涉及的具体步骤或要素。此外,认证实体在其公开沟通中应准确描述该倡议的范围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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