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辅导-机械再生棉产品纱支数对于申请GRS或RCS证书的影响
C 部分 —— 机械回收
目前大多数再生成分来自机械回收,主要通过两种方法实现:粉碎处理,以及熔融 / 溶解处理。本节将描述机械回收的两种方法。
C1. 动物基、植物基、纤维素(MMCF)及合成材料的粉碎处理(指南)
通过粉碎工艺将废料加工成二次原材料或产品,且不显著改变材料的化学结构,该工艺也可称为 “开松”。
常见的可粉碎纤维回收原料包括:棉、羊毛、羊绒、其他动物纤维、人造纤维素(MMCF)纤维(如人造丝、莱赛尔、醋酸纤维、粘胶、铜氨纤维、竹纤维粘胶等)、混纺纤维、聚酯、聚酰胺、腈纶、弹性纤维及所有合成材料。
材料收集可来自消费前或消费后来源。最大体量的再生棉原料来自消费前废料(如裁剪边角料)。消费后废料因存在多种颜色和面料混纺,分拣难度更高,通常属于劳动密集型工序。
图表 5:粉碎法机械回收工艺流程
本图表涵盖动物基、植物基、纤维素(MMCF)纤维及合成纤维的回收流程。
C2. 粉碎纤维 —— 技术限制(强制性)
由于纤维粉碎的特性,不可避免会导致短纤维长度缩短。对所有纤维而言,这将导致再生材料存在技术限制。由于该限制,纤维长度是识别宣称再生但实际为原生材料的重要风险因素。本节为获证场所和认证机构提供指导,以理解粉碎棉、羊毛及其他纤维 / 长丝材料的技术限制。
本文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认证机构对获证场所和新申请企业的棉混纺及其他混纺纤维产品(纱线)进行 RCS 和 / 或 GRS 认证评估。
机械再生棉技术规范
Textile Exchange 发现部分机械再生棉纤维精梳产品申请 RCS 或 GRS 认证,但由于已知技术限制,此类产品实际无法满足认证要求:
由于精梳、粗梳及再生棉纱的技术限制,仅当机械再生棉产品纱支数 < Ne 34 且纤维长度 < 22mm 时,认证机构无需额外尽职调查即可授予 RCS 或 GRS 认证;
若机械再生棉产品纱支数 > Ne 40 或纤维长度 > 25mm,则不符合 RCS 或 GRS 认证资格,因技术上无法生产,不得为此类产品发放范围证书或交易证书;
若机械再生棉产品纱支数为 Ne 34-40 或纤维长度为 22-25mm,认证机构需开展额外尽职调查以确保产品真实性(参见 H4 节)。
常用工艺
对纺纱硬废、布边、面料裁剪废料或服装裁剪废料进行开松(粉碎)处理,可达到表 1 所列的最大纤维长度。消费前纱线硬废的纤维长度因材料品质而异。
纺纱工厂通过混合或混纺材料生产纱线,表 2 列出了可能的纱支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