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S认证咨询-从饲养密度管控到4小时时效管理的实施框架
4.9.19 推荐项
卡车抵达屠宰场时需称重,以验证饲养密度。
意图与说明:
无论组织是否自行处理运输,本标准始终适用于水禽。
需记录卡车重量、容器数量、水禽数量及其平均体重。
4.9.20 主要项
运输路线需直达,不得长时间停留。
意图与说明:
本标准仅适用于组织负责运输的哺乳动物。
无论组织是否自行处理运输,本标准始终适用于水禽。
当组织运输动物至屠宰场或市场时,若无合理理由,不得绕过附近场所而前往更远的目的地。
运输途中若需停留(动物仍在运输车上),需提前规划以避免延误。例如:若运输车辆需从不同场所接载第二批动物,需协调确保运输车辆抵达时,第二批动物已聚集完毕并准备装载。
本标准中 “停留” 不包含休息站停靠。
请注意,对于先装载的动物,需满足以下标准中规定的运输时长要求。
4.9.21 推荐项
动物运输时间需尽可能缩短。
意图与说明:
本标准仅适用于组织负责运输的哺乳动物。
无论组织是否自行处理运输,本标准始终适用于水禽。
优先选择从起点直达目的地的运输路线;若运输车辆需多次接载,需规划路线以避免大幅绕行和 / 或折返。
4.9.30 主要项
水禽运输时长不得超过 4 小时。
意图与说明:
无论组织是否自行处理运输,本标准始终适用于水禽。
本标准不适用于新孵化的雏鸭和雏鹅运输。
对于其他所有水禽运输,时长计算从装载车辆离开认证场所起,至容器在目的地卸载止。
运输时长不得超过 4 小时,除非运输水禽至屠宰场且 4 小时车程内无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屠宰场所。在此情况下,前往最近合适屠宰场的车程可超过 4 小时,但仍需满足水禽不得超过 8 小时无饲料和水的要求。
4.9.31 推荐项
卡车外部需用当地语言标明 “活禽” 或 “活体动物” 字样。
意图与说明:
无论组织是否自行处理运输,本标准始终适用于水禽。
若审核时可观察到车辆,审核员需确认标识情况;否则,组织需确认已按要求标识(理想情况下提供照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