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S认证咨询-现场审核中不得出现虐待或不良对待动物的行为
4.8 Handling and Transport 处理与运输
4.8.1 关键项
动物需被人道对待,禁止虐待动物。
意图与说明: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动物处理和移动场景,包括运输装卸。
组织需能描述其处理方法,及如何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始终谨慎、冷静地对待动物。
工作人员需能描述动物应激的迹象(如频繁发声),及采取的减压措施。
审核中不得出现虐待或不良对待动物的行为。
虐待包括但不限于粗暴身体接触,如踢、打、用门撞击动物、绊倒、抛掷、拖拽动物,或抓拽毛发、翅膀、尾巴、耳朵、头部、角、颈部,拽后腿或提腿搬运。
4.8.2 主要项
通过从小自信地处理动物,建立积极的人 - 动物关系。
意图与说明:
本条款超越 4.8.1 条款中 “避免不良处理” 的要求,旨在促进良好的处理方式和积极的人 - 动物互动。
工作人员需能演示如何实施积极处理实践,尤其在聚集幼龄动物执行管理任务时。例如,首次处理幼龄动物时停止呼喊或吹哨,尽可能避免使用犬只。工作人员也可提供完成低压力畜牧处理课程的证明。
对于水禽,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可能低于工作人员在禽舍中的行走方式及与水禽的互动方式。
4.8.4 主要项
处理有特殊需求的水禽(包括雏禽、幼鸟、病弱或受伤水禽)时需格外小心。
意图与说明:
组织需能描述 “有特殊需求的动物” 的定义,及为这些动物提供的安置条件。
格外小心包括:移动动物或要求其让行时(如工作人员穿过禽舍),给予更多时间。
格外小心还包括思考是否真的需要处理或移动这些特殊需求动物。
4.8.5 主要项
动物需以平静方式徒步驱赶,速度放松且符合其自然节奏,不超过最慢动物的速度。
意图与说明:
若审核中观察到动物移动,群体后方的动物不得被推挤或要求小跑以跟上前方动物。
自由放养系统中的水禽可能被徒步驱赶至不同活动区域,此情况也适用本条款。
4.8.15 主要项
运输前需评估每只水禽是否适合运输。除非为兽医治疗目的,以下动物不得运输:
a. 生病、受伤、虚弱或残疾的动物;
b. 无法独立站立且每条腿无法承重的动物;
c. 移动会导致额外痛苦的动物。
意图与说明:
若符合上述条件的水禽已遭受痛苦且 unlikely to recover,需在农场实施安乐死,不得运输至屠宰场。
若审核中观察到装载过程,不得出现符合上述描述的水禽被装载。
若未观察到装载,组织需描述其不会运输的水禽类型,需与本条款列表一致。
4.8.16 次要项
禁止捆绑或约束动物腿部。
意图与说明:
审核中不得观察到动物腿部被捆绑,且工作人员访谈需确认处理或运输中无此行为。
唯一例外是羊驼剪毛时,需符合 “动物剪毛” 主题的标准。
运输中不得用绳索约束羊驼(如强制其保持坐姿)。
4.8.18 主要项
动物装卸方式需最小化疼痛、受伤或痛苦的风险。
意图与说明:
若审核中观察到装卸过程,动物需被小心、冷静地装卸。
若未观察到装卸,组织需描述装卸方式,及如何降低疼痛、受伤或痛苦的风险,关键是确保动物有足够时间自行上下车。
4.8.19 次要项
禁止提腿搬运水禽。
意图与说明:
审核中不得观察到工作人员提腿搬运水禽。
若未观察到水禽处理,工作人员访谈需证明无此搬运方式。
4.8.20 次要项
每名工作人员每只手搬运鸭子不超过两只。
意图与说明:
审核中不得观察到工作人员单手提超过两只鸭子。
若未观察到鸭子处理,工作人员访谈需证明理解此限制。
最佳实践:搬运鸭子时,双手从身体两侧压住翅膀抱起,再将一手滑至身体下方托住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