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S认证辅导-需为水禽提供充足食物以满足其营养需求并维持良好状态
4.2 动物营养
4.2.4 关键项
需为水禽提供充足食物以满足其营养需求并维持良好状态。
意图与说明:
组织应提供适口性饲料,满足不同年龄和类型水禽的需求。例如,育雏期幼水禽比成年水禽需要更高蛋白含量的饮食。
4.2.5 主要项
动物在白天需持续获得饲料。
意图与说明:
对于可自由活动的水禽,食物可包括植被及组织提供的饲料。
4.2.6 主要项
喂食器需有足够空间,确保水禽进食时无过度竞争。
意图与说明:
观察到水禽可自主选择空间进食,无排队等待使用喂食器的迹象。
4.2.7 主要项
不得使用生长促进剂。
意图与说明:
水禽或纤维动物生产中通常不使用生长促进剂,且许多国家禁止使用;但本标准纳入此条款,因部分养殖系统仍对群体使用生长促进剂。
抗生素可能作为生长促进剂,因此任何群体范围使用此类产品需证明是为治疗疾病,而非单纯促进生长。
4.2.8 关键项
不得强制喂食水禽,包括通过外包承包商实施。
意图与说明:
需通过员工访谈及水禽管理审查,证明未实施强制喂食。
审核员或群体管理者(在群体范围证书下)需调查任何将大群拆分为小群的情况。强制喂食通常在屠宰前 2-3 周将水禽分入小围栏群体。
4.2.9 关键项
组织不得采购被强制喂食的水禽。
意图与说明:
仅当组织采购成年水禽时存在此风险。若发生采购,组织需提供来源详情及确保水禽未被强制喂食的证据。
4.2.10 建议项
若动物饮食中包含大豆,除非经核实未发生,否则不得从存在高毁林或土地转换风险的国家采购。
意图与说明:
本条款中毁林和土地转换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接受的核实方式包括:饲料供应商关于低毁林 / 转换风险国家的原产地声明,和 / 或相关认证(如责任大豆圆桌会议 RTRS)。
4.2.11 关键项
动物每日需有充足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意图与说明:
水(来自水槽、饮水器或自然水源)需始终清洁、优质且易于获取。
对于无法持续获得水源的绵羊、山羊和羊驼(如游牧放牧系统),需确保其每日至少饮水两次(早晚各一次)。
水禽需持续获得水源。
4.2.17 主要项
水禽禁食禁水不得超过 8 小时。
意图与说明:
组织需确保动物在本条款规定的最长时间内返回进食饮水,或在该时间前屠宰。
4.2.18 次要项
饲料需妥善储存以保持品质并避免污染。
意图与说明:
本条款适用于储存的草料(如干草)及精饲料或谷物饲料。
妥善储存需确保饲料干燥、防止啮齿动物或野鸟接触,且不被霉菌或异物污染。
4.2.19 主要项
组织需定期检查和监控饲料及水质与供应量,及时纠正任何发现的供应或储存问题。
意图与说明:
检查频率取决于饲料和水源的来源及可获得性(如动物可自由获取的天然牧场和水源,比圈养动物需要更少监督)。
每次检查动物时需同步检查饲料和水源。
发现的任何问题需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