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REACH 审核中物质的临时使用规范与附加要求
D节 - 化学要求
期望的结果:
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GRS仅涉及GRS产品制造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没有涉及最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再生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
GRS产品的最终销售商有责任确保产品符合他们自己或指定的限用物质清单(RSL)或销售国的任何法律要求。
指导:如果公司想要对最终产品强制执行RSL,则必须根据该RSL设置输入材料的测试要求。
D1 - GRS化学品管理
D1.1 GRS产品化学品管理
除化学品管理系统(CMS)(参见第C1.2节)外,认证机构还应保持:
D1.1a GRS产品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输入的准确清单;
D1.1b每个输入的文档,证明它们被接受用于GRS产品(详见D3.1)。
D1.1c在D2部分中评估GRS产品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与危险标准的过程。
D1.2记录保存
D1.2a认证机构应为GRS产品生产中使用的每种物质(或混合物)保留安全数据表(SDS)。安全数据单应少于三年,并应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ANSI Z400.1-2004,用于识别为符合美国OSHA危险通信标准而应包含的信息
第(EC)1907/2006号条例(REACH),经过调整,考虑到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安全数据表规则以及GHS其他要素在欧盟立法中的实施法规(EC)No 1272/2008(CLP)9引入的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D1.2b认证机构应保留为验证符合ZDHC MRSL一致性指导文件而进行的评估记录。
D2 - GRS中受限制的化学物质
GRS可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标准基于以下主要要求:
1.REACH法规排除了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有危害的固有问题物质。
2.排除使用特定危险代码或风险短语分类的物质和混合物。
3.排除不符合ZDHC制造商限用物质清单的物质。
D2.1固有问题的物质
用于加工GRS产品的任何化学品不得含有欧洲法规(EC)第1907/2006号,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第57条所述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纳入该法规的附件XIV。
指导:REACH仍在审核但尚未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可用于GRS产品。如果适用,这些物质应符合D2.2和D2.3a的要求。
D2.2排除分类有特定危险代码或风险短语的物质和混合物
不得使用任何危险说明代码中指定(或可能在申请时指定)的物质或混合物和/或表A中列出的风险短语(或它们的组合)。
指导:GRS不适用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完整清单;它包括那些代表环境和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风险。见纺织品交换克减政策。
“危险守则”限制仅适用于ZDHC MRSL不适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