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辅导-申请单位选择在场外设施处理废水则需满足特定要求

发布时间: 2025-05-07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24

C2 - 环境要求
C2.1 能源使用
C2.1a 获证组织应监测并满足所有与能源使用相关的法律要求。
C2.1b 应持有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保持合规。
C2.1c 应跟踪和记录能源消耗情况,且每月进行记录。
C2.1d 获证组织应设定并实现能源使用方面有意义的改进目标,并每年审查进展情况。
C2.2 用水
C2.2a 获证组织应监测并满足所有与用水相关的法律要求。
C2.2b 应持有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保持合规。
C2.2c 应每月对用水量进行测量和记录。
C2.2d 获证组织应设定并实现用水方面有意义的改进目标,并每年审查进展情况。
C2.3 废水 / 污水
C2.3a 获证组织应监测并满足所有与废水 / 污水相关的法律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C2.3b 应持有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保持合规。
C2.3c 应制定排水计划,且对废水流向和排放点有总体了解。
C2.3d 应识别污染物和废水质量参数(列于附录 4)及其流向。
C2.3e 应建立一套系统,确保废水在进入水流之前,无论是在现场还是场外,都能得到适当处理,以满足最低要求,见附录 D。如果国家和地方要求更为严格,则这些限值优先于附录 D 中列出的要求。该系统还应确保污泥得到适当处理和处置。测试报告应提供给认证机构,并满足以下要求:
报告涵盖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测试指南使用设备进行测试。
报告应涵盖所有法律要求以及附录 D 中规定的要求。
指导意见:如有疑问,认证机构可抽取样本并进行测试。认证机构也可要求场所进行进一步测试,特别是在该场所未获得 ISO 17025 认可的情况下。
C2.3f 如果公司选择在场外设施处理废水,该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离开场外设施的水在进入水流之前应满足最低要求,见附录 D。如果国家和地方要求更为严格,则这些限值优先于附录 D 中列出的要求。
该设施应具备足够的处理获证组织所排放废水的能力。
C2.4 空气排放
C2.4a 获证组织应满足所有与空气排放相关的法律要求(包括监测),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C2.4b 应持有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保持合规。
C2.4c 应记录主要空气排放源清单,并处理潜在的无组织排放问题。
C2.4d 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或任何其他潜在空气污染物的设备应定期维护。
C2.4e 获证组织应设定并实现空气排放方面有意义的改进目标,并每年审查进展情况。
C2.5 废物管理
C2.5a 设施应满足所有与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要求。
C2.5b 应持有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保持合规。
C2.5c 废物处理承包商应持有适当的许可证。
C2.5d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并为员工提供有关废物处理和分类的意识培训。
C2.5e 应制定所有废物流的清单、管理、存储和运输程序,包括尽量减少对环境和健康的安全隐患。
C2.5f 不得进行现场废物焚烧或无控制的废物填埋。
C2.5g 获证组织应寻找并实施减少废物产生的方法,并增加废物的再利用或回收。
C2.5h 获证组织应测量产生的废物量,并保存相应记录。
C2.5i 获证组织应设定并实现减少废物产生、改善废物管理方面有意义的目标,并每年审查进展情况。

上一章: GRS认证咨询-解读GRS认证产品生产中的化学品使用及评估与记录要求
下一章: GRS认证咨询-《材料重要性标准》制定时间安排
P
热门项目
opular Item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