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认证辅导-品牌在认证产品各环节的关键操作与标准遵循
E 部分 - 品牌标准
预期成果:品牌在产品销售之前保持认证产品的完整性。
E1. 接收最终产品
品牌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宣称材料供应商清单,其中包括每个供应商的许可证编号。
品牌应为所购买的所有宣称材料获取交易证书,包括所有带有本标准标志或其他任何与产品相关的保证声明的产品。
品牌应建立一个系统,以确保所接收的宣称材料与交易证书上指定的描述、数量、质量、混合比例和来源相符。在可能的情况下,这应包括对产品进行实物检查。
如果对与宣称材料相关的声明的有效性存在任何疑问,品牌应联系其认证机构以获取指导,并应遵循认证机构或纺织交易所提供的指导意见。
E2. 声明控制系统
品牌应确保任何面向消费者的保证声明符合 TE-301 标准声明政策和 TE-302 标准标志使用规范的标准,无论产品的最终销售由谁进行。这包括销售该品牌产品的非认证零售商所进行的宣传。
所有保证声明均应提交给认证机构进行批准。这包括吊牌、印刷标签、缝制标签以及在线声明。
E3. 分销站点管理
品牌应保留一份在品牌拥有宣称材料期间实际持有这些材料的所有站点的清单,零售站点除外。这包括品牌自己的分销站点以及品牌的分销或仓储分包商。
品牌应确保认证机构可以进入品牌自己的和分包的分销设施,以核实产品的存储和追踪情况,包括进行实地考察。
E4. 产品识别与销售
品牌应建立并维护产品识别系统,以便品牌能够识别并将销售给消费者的最终产品与特定的输入交易证书关联起来。
品牌应为所有贴有认证标签或被识别为认证产品的发出产品建立追踪系统,并应保留文件以证明其与输入采购文件和交易证书之间的关联。
如果品牌将认证产品销售给另一家企业(即不是消费者),品牌应在每张发票或随附发票的补充销售文件上包含以下信息:
E4.3.1 品牌的许可证代码;
E4.3.2 标准的缩写,其位置应能清晰识别哪些产品是认证产品,哪些不是;并且
E4.3.3 如果品牌的客户不是最终零售商(即批发商),该信息应包含在一份补充销售文件中,该文件旨在传递给零售商,并明确说明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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