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咨询-纺织品认证声明规范之传递及零售与标签库存管理细则
传递经批准的产品相关声明
拥有经批准的产品相关声明的认证品牌,应告知买家,作为非认证机构,如果他们打算使用这些声明,买家及任何后续加工设施:
a. 不得应用、修改或变更任何产品上的产品相关声明;并且
b. 不得使用本政策概述的允许用语之外的任何语言对产品进行声明,除非最终产品获得完全认证。
如果认证品牌销售供非认证机构进行少量加工(例如印刷)的空白产品,且进一步加工为印刷工艺或涉及化学品使用,并且标准是全球回收标准(GRS),产品相关声明应使用 B4.8 中的特定声明。
注:根据《CCS - 201 内容声明标准用户手册》,产品可以进一步转手并经过少量加工(例如印刷、刺绣),而这些批发商、分销商、小型加工商或最终零售商无需依据适用标准获得认证。
标准声明政策
如果 B3.17 和 B3.18 中概述的所有上述条件均未满足,非认证机构应依据适用的纺织品交易所标准获得认证,以便做出或使用任何产品相关声明。
注:认证品牌应准备好在零售商要求时分享正式声明批准文件的证明。
非认证零售商的产品相关声明
非认证零售商销售其他品牌的认证产品时,可以在产品之外(例如电子商务产品页面、店铺标识)做出产品相关声明,前提是他们能够核实产品已依据适用标准获得认证。
a. 可以采用多种核实方法。有关推荐的最佳核实做法,见附录 D。
注:非认证零售商不允许在产品上实际附着产品相关声明。因此,如果产品本身没有声明,不允许添加产品上的声明。
非认证零售商做出的产品相关声明不受 B5 “确定性声明批准流程” 部分中概述的批准要求的约束。
B3.21.1 认证零售商可以要求其认证机构审查并批准他们希望对自身认证范围之外的认证产品做出的任何产品之外的产品相关声明(即在销售其他品牌产品时)。
注:纺织品交易所保留随时要求零售商进行文案审查或艺术品现场检查的权利,以确保其产品相关声明符合本政策。
带有过时信息的多余吊牌 / 标签库存
如果认证机构更换了认证机构,或者其认证发生任何其他变化,影响到产品相关声明中所需的信息(例如许可证号码已更改),印有先前认证信息的剩余吊牌或标签可以继续用于合格产品,直至用完,前提是:
a. 产品是在先前的认证机构负责期间或许可证号码有效期间生产的;
b. 吊牌或标签上的产品相关声明已由认证机构批准,并且在更换认证机构或许可证号码之前已经印刷;并且
c. 如果更换了认证机构,后续认证机构应通知先前的认证机构,以便先前的认证机构有机会基于产品完整性风险提出异议。如果后续认证机构要为依据旧范围证书生产的产品颁发交易证书,那么后续认证机构应针对这些产品的投入、生产和数量核对进行文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