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S认证咨询-探秘再生材料要求之从回收认证到供应商核查及风险因素

发布时间: 2024-12-25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102

A4—— 再生材料要求
预期结果:
标准所认可的申报材料需符合已确立的再生材料定义。
涉及材料回收的实体需获得再生成分标准(RCS)认证。
总结如下:
・回收材料供应商应向其客户提交以下所需文件。回收材料供应商可能需接受进一步检查,如《回收材料供应商协议》附录 B 中所述。
・材料回收:需完整的再生成分标准认证;交易证书。
・生产与贸易:需完整的再生成分标准认证,但分包商和小批量贸易商除外;交易证书。
指导说明:材料回收商有责任从其直接供应商(材料收集商或材料集中处理商)处收集任何所需文件。材料收集商或材料集中处理商若愿意,可申请再生成分标准认证,但并非强制要求。
回收材料供应商的核查
直接向认证机构供应材料的材料收集商和 / 或材料集中处理商需接受认证机构的额外核查。
认证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材料收集或集中处理的直接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
・认证机构应留存一份向回收客户供货的所有收集商和集中处理商的名单。从中选取总数的 10% 进行额外核查,选取 2% 进行实地检查。
・如有可能,认证机构应尽量避免连年对相同场所进行检查。
对材料收集商和材料集中处理商的直接核查应致力于核实《回收材料申报表》的真实性以及以下信息:
・所有申报材料都符合回收材料(A1)的定义。
・所有申报材料都被正确认定为消费前材料或消费后材料(A1)。
・对所有申报材料的来源进行审查。
纺织品交易所不会对材料收集商或材料集中处理商的检查收取费用。
这 10% 的额外核查可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与材料收集商和集中处理商远程沟通,对额外的《材料申报表》进行审查。
・在网上对供应商进行调研,核实其是否为合法供应回收材料的企业。
・直接与材料收集商和集中处理商进行沟通(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电话)。
・对材料收集商和集中处理商进行实地走访(2% 包含在 10% 之内)。
o 要求对其运营情况进行基本介绍,通过访谈确认材料来源。我们寻求对《材料申报表》准确性的合理确认。
风险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将消费前材料用作投入原料。
・向全球回收标准(GRS)材料回收设施输入大量原料的设施。
・文件记录不一致。
豁免情况:认证机构(CBs)可豁免政府所有 / 运营的收集商或集中处理商实体(即市政当局)或仅从事捐赠的收集商或集中处理商遵守《回收材料供应商协议》的要求。

上一章: RCS认证咨询-RCS认证确保产品回收材料含量的权威标准
下一章: RCS认证咨询-A3.1范围聚焦之关键适用要点及材料甄别指南阐释
P
热门项目
opular Item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