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GOTS认证可支持企业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采购

发布时间: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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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在场地层面评估具有较高危害风险的供应商

4.3.3.1. 在完成全面的范围界定和自我评估之后,认证实体应对其供应链内的高风险供应商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优先考虑那些与最严重且最有可能产生潜在影响相关的供应商。评估旨在依据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准则评估供应商的做法,并确定实际存在的违规情况。供应商的选择应基于风险,而非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或被认为的重要性。
4.3.3.2. 距离因素、保证措施与风险优先级
某些高风险活动,如原材料生产(例如棉花种植),通常由与认证实体无直接合同关系的上游供应商开展。认证实体对这类上游供应商进行评估可能并不实际可行。即便无法直接评估所有上游环节,认证实体也应要求其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中游企业,尤其是处于关键节点的企业)提供有力的保证,即它们正在对上游的优先供应商进行评估,并且正在有效识别和处理与这些供应商相关的上游优先风险,或者它们正在与可靠的倡议组织合作,以有效识别和处理这些风险。 鼓励认证实体不要强制要求供应商参与特定的倡议活动,除非认证实体承担供应商参与的费用以及任何相关的额外费用。鼓励认证实体认可一系列协作性的尽职调查倡议、工具等,以便对上游供应商开展尽职调查。例如,GOTS 认证可支持企业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采购,特别是在企业对供应商的直接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虽然 GOTS 认证能确保一些实质性风险得到控制,但企业仍需与供应商保持密切、积极的互动。这种双重做法既能确保始终遵守道德标准,又能培育一种相互负责和透明的文化。
4.3.3.3. 在确定风险较高的供应商时,需要考虑的一些因素包括:供应商所在国家风险较高;供应商参与的生产过程风险较高(例如,湿加工过程因涉及危险化学品而属于高风险环节);以往供应商评估中已发现的危害或风险。对于信息不足的供应商,以及在政治不稳定、冲突或劳动力流动频繁等易发生变化的环境中运营的供应商,评估也应优先进行,因为这些情况可能导致违规行为出现。 在签订供应协议之前,应对新供应商进行评估。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例如过去一年内)已经进行过可信的评估,认证实体可以参考这些现有评估结果。 鉴于服装和鞋类行业内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确定认证实体供应链中最显著的危害风险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价值判断。
4.3.3.4. 评估方法与 GOTS 体系的协同
认证实体应评估实际存在的危害以及危害风险。 鼓励认证实体与其经 GOTS 批准的认证机构密切合作,评估其 GOTS 认证供应链中的危害风险。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如设施检查、文件审查、访谈、焦点小组或工人调查等)必须与风险的性质和范围相匹配。例如,对场地的结构完整性、消防及建筑安全进行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查。再如,评估基于性别的暴力和骚扰风险时,需要采用能为参与者创造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空间的技术,包括场外焦点小组等方式。在确定是否符合 GOTS 人权与社会准则时,工人访谈应被视为主要信息来源。在可行的情况下,工人、工会以及工人自行选定的代表应参与评估设计和实施,并为其提供相关信息,特别是在涉及劳工和人权影响的方面。
4.3.3.5. 在供应商评估过程中,应收集关于已实施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数据,而不仅仅是关于政策是否存在的数据。 全球标准有限公司(Global Standard GmbH)认为落实情况比愿景或原则更为重要。要减少影响,就需要通过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检查设施和记录来了解实际存在的风险和危害。评估还必须考虑工人对自身权利的认知情况。 此外,认证实体应评估供应商是否已建立自身的运营层面申诉机制,该机制是否有效,尤其要评估其是否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如下所述的建议。 即,该机制应基于合法性、可及性、可预测性、公平性、透明度以及以对话为基础等核心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 该机制应借鉴性别视角,以增强合法性、可及性、公平性和权利兼容性。
4.3.3.6. 合法性
人们应该对专为解决其关切问题而设计的申诉机制有信心和信任。这些机制必须透明且负责,以确保每一项投诉都能按照既定程序得到公平处理。不得对投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报复、反制、骚扰或歧视,包括考虑到某些工人(如女性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特殊情况和脆弱性。作为申诉机制接入点的人员应该值得信赖、经过培训、知识渊博且易于接近。投诉人应有选择匿名的权利,例如通过合法代表的方式。申诉机制应配备充足的资源,并具备识别其工作中的人权影响以及在调查结果和建议中有效融入人权标准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该存在某种上诉、复查、重新考虑或其他升级处理的可能性,例如通过可靠的当地机制、多利益相关者倡议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准则》的国家联络点等方式。认证实体应确保制定相关政策,以应对提出申诉者面临的报复风险,因为这会影响到可及性。
4.3.3.7. 可及性
工人应该充分了解为其设计的申诉机制。这些机制需要易于获取,并根据可能面临挑战的个人情况进行定制。这包括为受教育程度有限、阅读有困难或使用不同语言的人提供支持。申诉机制的存在应得到广泛宣传。其投诉流程和表格应清晰简单。应该设置多个申诉机制的接入点,包括至少一个在供应链或行业层面独立于企业的接入点,比如一个对工会成员和非成员都开放的工会接入点。
4.3.3.8. 可预测性
申诉机制的设计应具有透明且易懂的步骤。每个步骤都应有明确界定的程序以及预期的完成时限。还必须配备有效的监控工具,以监督并确保这些程序能按预期一贯地执行。在投诉处理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应让投诉人了解情况。每一项投诉都应得到认真对待。
4.3.3.9. 公平性
受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轻松获取他们所需的信息、建议和专业帮助。这将确保他们能够以公平、知情且尊重他人的方式使用投诉系统。
4.3.3.10. 透明度
受影响的个人应始终了解其投诉的处理进度。此外,关于申诉机制的运作和有效性的一般信息应向所有人公开。
4.3.3.11. 以对话为基础
申诉机制应寻求通过各方或其代表之间的对话来解决问题。
4.3.3.12. 认证实体应根据潜在风险和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评估。 因此,在设计和实施评估时,应考虑权力动态和文化规范。认证实体应努力了解哪些人群受到危害影响、可能加剧危害的当地风险因素、危害的根本原因以及涉及危害的相关方。他们应尽可能确定司法和非司法申诉机制的可获取性。此外,他们应识别并评估当地和国家层面旨在预防和缓解危害的各项倡议。
4.3.3.13. 上述内容的一个推论是,如果评估结果与预期不符,在得出没有问题的结论之前,认证实体应先审查评估方法。 当实际发现与预期发现不一致时,有必要审查假设并调整方法和途径。例如,在已知劳工检查薄弱且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却发现没有加班过度的问题,这应该引起对评估准确性的怀疑,而不是过早地宣称评估成功。
4.3.3.14. 认证实体应确保评估团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包括对相关风险、相关 GOTS 准则、与不利影响相关的国家法律和标准、与不利影响相关的国际框架和标准(如《联合国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准则 / 指南》、《国际劳工组织文书》)的了解、理解和熟悉程度,掌握公认的最佳评估方法以识别当地环境下与风险相关的实际和潜在危害,接受过负责任的数据处理实践培训,了解当地语言,熟悉当地情况。性别和文化意识也非常重要。具备互补技能组合的团队往往比单个评估人员表现更出色。
4.3.3.15. 在评估人权和劳工权侵犯情况时,认证实体应使用多种信息来源,并评估所声称的违规行为是否确实发生。评估报告应明确指出可能被违反的具体 GOTS 条款,包含得出这些结论的证据和事实依据,详细说明要求供应商采取的纠正措施,并设定实施和重新评估的时间表。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与供应商及相关内部团队共享。
4.3.3.16. 根本原因
评估需要识别违规行为的关键驱动因素。这使得能够制定针对根本原因(如资源不足或激励措施不当)的解决方案。评估为提升供应商能力以及促使各方对 GOTS 准则达成共同承诺提供了机会。
4.3.3.17. 如果评估显示重点供应商之间存在持续的政策和 / 或能力差距,认证实体应重新考虑其供应商基础、定价模型、采购实践以及支持项目等可能的根本原因。可持续的合规性要求将商业激励与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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