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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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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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治理能力,保障海洋工作中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加强海洋计量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计量、涉海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海洋业务活动中,使用计量单位及海洋专用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以下简称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计量校准、比对及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海洋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能力验证及监督管理,以及从事其他与海洋计量工作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海洋专用计量器具,是指专门用于海洋公共服务、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海洋业务活动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 鼓励和支持涉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研究、创新和推广海洋计量科学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参加由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比对和技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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